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该如何认定合同无效,怎样处理无效合同

  该如何认定合同无效,怎样处理无效合同 一、该如何认定合同无效
  所谓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应确认为无效。
   1、无效合同具有违法性。无效合同种类很多,但都具有违法性。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社会公共利益。
  这就意味着:
  (1)无效合同必须是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判断无效的标准,应当以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依据。至于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地方性文件,可以作为判断合同无效的参考依据,但在许多情况下不应作为判定合同无效的惟一依据,特别是对于那些不合理的,甚至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明显冲突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规定,显然不应该作为判定无效的依据。
  (2)所谓违法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而并非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任意性规定,对于法律的任意性规定,当事人是可以通过协议而加以改变的。
  (3)违法性还包括合同的内容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例如当事人订立进口“洋垃圾”的合同,即使其内容并未违反现行法律规定,但因其内容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因此是无效的。无效合同的违法性表明此类合同根本不符合国家意志,因此不能使此类合同发生法律效力。
   2、对无效合同的国家干预。由于无效合同具有违法性,因此对此类合同应实行国家干预,这种干预主要体现在,法院和仲裁机构不待当事人请求合同无效,便可以主动审查合同是否具有无效的因素,如发现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便应主动地确认合同无效。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的。对无效合同的国家干预还体现在,有关国家行政机关可以对一些无效合同予以查处,追究有关无效合同当事人的行政责任。
   3、无效合同具有不得履行性。所谓无效合同的不得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以后,不得依据合同继续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即使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该合同的内容违法(如不知合同标的物为法律禁止流转的标的物),当事人也不得履行无效合同。若允许履行,则意味着允许当事人实施不法行为。
  当然,尽管当事人不能继续履行无效合同,但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对无效合同予以修正,如果经过修正使合同在内容上已符合法律的规定,则该合同已转化为有效合同。
   二、订立无效的合同怎么处理
   1、返还财产。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因为无效合同从开始就无效,所以返还财产就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也就是说,是谁的财产就应当归还给谁。如果标的物已消耗、损坏或灭失,或者已被善意的第三人合法取得而不能返还时,则可用赔偿经济损失的办法进行抵偿。
   2、赔偿损失。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那么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是指承担因自己的过错责任而造成的损失,即指双方当事人按照责任主次、轻重,分别承担经济损失中与自己责任相应的份额,而不是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也不是平均分担损失。
   3、追缴财产。对于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合同,如果当事人双方都是故意的,就应当将双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如果只有一方是出于故意的,那么故意的一方应将从对方取得的财产返回给对方;非故意的一方已经从对方取得的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应收归国家所有。同时,在追缴故意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时,要注意保护非故意一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也就是说非故意一方的合法财产是不能追缴的。
  合同必须在国家公权的限度内实施,而无效合同便是国家公权干预的结果,可是应怎么认定合同无效呢?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讲解。通常可以认定合同无效的机构为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当然,合同一旦被认定为无效,自然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总结:该如何认定合同无效,怎样处理无效合同一、该如何认定合同无效所谓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和形式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离婚财产父母的算吗
      离婚财产父母的算吗1、父母在给钱时,双方没有确认这是借贷关系,则就不是夫妻共同债务;2、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的名下,则视为父母对夫妻的赠与;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企业应该怎样减少债务风险
      企业应该怎样减少债务风险不管是个人债务,还是公司企业债务,都会产生一定的债务风险,重要的是在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初的谨慎防范,以减少可能会发生的债务风险。相对于个人来讲,企业应该怎样......


·如果进行买卖如何写合同?
      如果进行买卖如何写合同?一、进行买卖如何写合同?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在订立合同书时,根据合同的性质不同,内容要求也会有所不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


·在我国透支多少钱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当然绝大多数的人申办信用卡的目的主要就是为了方便平时的消费,只有少部分的人员申办信用卡就是为了恶意透支,其实恶意刷爆信用卡并且拒不偿还的这种行为本身就是在跟法律制度相对抗。可能您平......


·司法鉴定伤残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有时会与他人发生了肢体上的纠纷,如果受到伤害后对方不认账或者否认对我们进行身体攻击,我们就可以通过事务所委托司法机关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为我们进行司法鉴定伤残,让我......


·反悔权与合同撤销权之间是什么关系?
      反悔权与合同撤销权之间是什么关系?一、消费者反悔权的概念及特征(一)反悔权的涵义消费者反悔权在国外有不同的说法,有将其称为消费者冷却期、冷静期制度,有称为消费者反悔权,也有称其为......


该如何认定合同无效,怎样处理无效合同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