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什么情况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情况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9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是否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需要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被确认为已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这里的负伤指非因公负伤。对患病或者负伤,我国法律规定允许劳动者有一定的治疗期。例如,根据《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发布)第21条的规定,企业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的职工,应当按照其在本单位工作时间的长短,给予3个月至1年的医疗期,在本单位工作20年以上的,医疗期可以适当延长。在上述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合同到期,则应顺延到医疗期满。(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比如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役期内的、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方代表在集体合同期限内的,等等。这些情况一经出现,用人单位都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然而,上述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并不是绝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30条的规定,即使存在上述规定的情况,但只要劳动者存在《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
  二、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首先,最常见的一种情况就是女性职工怀孕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当然是不允许发生的,也就是说劳动者,她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劳动者受有工伤或者是职业病,也不能解除。
  
  
  
总结:什么情况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9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工伤如何做司法鉴定,鉴定的流程是做怎样的?
      在因公受伤后,若想得到用人单位的赔偿,是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然而,此时鉴定的司法鉴定和工伤司法鉴定的模式完全不一样的,程序也是差别的。由于不少劳动者不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故而不知道......


·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内容有哪些
      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内容有哪些在我国的建筑过程中,钢结构作为一种建筑结构类型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于之后的工程建设影响十分重大。所以钢结构工程质量的问题不可小趋,需要我们......


·被判处无期徒刑能缓刑吗?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法律会在各个方面都规范着公民的行为,如果任何人做出了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按照案件的严重程度会有不同的刑罚,那么无期徒刑能缓刑吗?按照我国的规......


·一、夫妻离婚哪些财产可以分?
      一、夫妻离婚哪些财产可以分?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


·公司破产前离婚转移财产合法吗?
      公司破产前离婚转移财产合法吗?一、公司破产前离婚转移财产合法吗?公司破产前离婚转移财产可能合法,具体要看转移财产的时间。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


·工伤鉴定后过期
      工伤鉴定后过期申请鉴定的单位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工伤鉴定结......


什么情况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