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向区政府要求信息公开区政府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向区政府要求信息公开区政府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其实就是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让政府的权利暴露在阳光下,使政府权利更透明,让群众更放心,关于申请信息公开问题其实是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下面就跟我们来看看向区政府要求信息公开区政府应该遵循哪些原则吧。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是:  
  
  (一)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七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第八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 公开的范围  
  
  第九条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第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第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第十三条 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  
  
  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综上所述,关于向区政府要求信息公开区政府应该遵循哪些原则这一问题,我们认为,关于区政府信息公开我们在申请的时候就要注意一定要将相关原因说明清楚,并且在公开时监督政府,如果您对这一问题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直接在线咨询律师。
  
  
总结:向区政府要求信息公开区政府应该遵循哪些原则?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其实就是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让政府的权利暴露在阳光下,使政府权利更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事故分类级别有哪些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事故分类级别有哪些?在我国,有很多水利水电工程,如果其工程在使用的过程中,出现了质量事故,给人们的生命安全带来威胁,或者造成财产损失,有关部门会依据事故的级别对相关......


·立遗嘱公证处可以帮立吗?
      立遗嘱公证处可以帮立吗?一、立遗嘱公证处可以帮立吗?不可以,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


·最新涉嫌走私罪坐牢能够缓刑吗
      可以的,只要满足缓刑的条件,就可以申请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


·辞退哺乳期女员工补偿标准2023年是什么?
      辞退哺乳期女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


·一、手写的离婚协议书格式有效吗?
      一、手写的离婚协议书格式有效吗?一般有法律效力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


·一、江西离婚小孩的抚养费支付方式有什么?
      一、江西离婚小孩的抚养费支付方式有什么?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


向区政府要求信息公开区政府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