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批捕以后的程序有哪些?

  一、批捕以后的程序有哪些?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1、侦查阶段:
  
  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六十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2、审查起诉阶段: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3、审判阶段: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程序
  
  1.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 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 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程序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 应当根据情况 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 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 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4. 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 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 7 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未被拘留的,应 当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 15 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重大、复杂 的案件,不得超过 20 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程序
  
  5.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 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 逮捕的决定,对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不另行侦查,也不能退回补充侦查。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犯罪分子已经被批捕的情况下,可能是犯罪事实已经得到了认定,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应当严格按照上述法律程序来处理,但在后期如果发现犯罪证据不足的,那么是不需要进行判决处理的,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来认定。
  
  
总结:一、批捕以后的程序有哪些?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改过的借条的效力是怎样的
      改过的借条的效力是怎样的在民间借贷中,由于很多是熟人借贷或者很多人认为欠条很简单等原因,对借条的书写都不太重视,具体表现就是在书写借条时不小心写错了,就直接在上面修改。那这类改过的......


·工伤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工伤在我国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比如劳动者受伤后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要赔偿,一旦不幸死亡其家属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工伤死亡赔偿金,但是工伤死亡赔偿金并不是想要多少就赔偿多少的,法律上明......


·私募股权投资的方式有哪些
      私募股权投资的方式有哪些对于我们目前所知道的投资方式还是比较多的,但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却并不常见,也许有的人根本还没有去了解过,但简单的来说通过对公司的投资,并获得相应的股份促进公司......


·一、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关于劳动者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


·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甲方:,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年月日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住址:乙方:,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年月日,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住址......


·打成骨折结婚六年离婚补偿多少钱
      打成骨折结婚六年离婚补偿多少钱需要根据当事人情况进行赔偿金额,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


批捕以后的程序有哪些?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