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诉批捕分离弊端有哪些?

  一、公诉批捕分离弊端有哪些?(一)人民检察院内部失去监督。人民检察院之所以设立侦查监督和公诉两个职能部门,是因为这两个部门的职能分别处于不同的诉讼阶段,二者之间可以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一方面,公诉部门通过审查起诉,可以纠正哪些依法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依法不应当批准逮捕而却被侦查监督部门批准逮捕的案件。另一方面,侦查监督部门可以监督公诉部门对其依法批准逮捕且依法应当起诉而公诉部门因徇私舞弊不起诉的那些案件。而实行“捕诉合一”后,这种有效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已荡然无存。(二)容易导致错案的发生。“捕诉合一”后,由于实行“谁批捕谁起诉”的办案原则,这样如果一个案件在批捕阶段出错后,就会在起诉阶段继续出错——即“一杆子错到底”,从而导致错案的发生。而在“捕诉分离”的情况下,批捕阶段出错的案件,可以在起诉阶段加以纠正。(三)不利于保证案件质量。承办案件的主诉检察官往往认为,通过审查批捕,自己已经详细掌握了全案的事实和证据,因此在起诉阶段就不再认真去审阅案卷,甚至根本就不再阅卷,就直接按照批捕阶段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提起公诉,这样就会遗漏那些公安机关在批捕之后从新侦查取得的新证据以及认定的新事实,从而影响所起诉案件的质量。(四)弱化了侦查监督职能。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除了有审查逮捕的职能外,还具有“立案监督”职能和“侦查监督”职能。实行“捕诉合一”后,要求办案人员不仅要履行审查批捕职能和审查起诉职能,而且要履行立案监督职能和侦查监督职能。而我们办案人员的时间、精力、能力都是有限的,在案件数量逐年呈上升趋势的情况下,一人同时要履行好“四职”可能吗?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实行“捕诉合一”往往导致“重批捕起诉”、“轻立案侦查监督”,这样就会使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违法行为失去有效的监督。以上就是批捕与公诉分享的相关问题以及情况,我国实际捕诉分离的原因在于由不同的司法机关对犯罪案件进行认定,进一步提升办案过程中的法律适用正确性,避免发生认定错误的情况,但存在上述问题的,需要结合实际来进行解决和处理。
  
  
  
总结:一、公诉批捕分离弊端有哪些?(一)人民检察院内部失去监督。人民检察院之所以设立侦查监督和公诉两个职能部门,是因为这两个部门的职能分别处于不同的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遗嘱继承的范围是哪些,有哪些法律规定?
      遗产作为已经死亡的公民自身的个人财产,遗嘱也是遵循公民的个人意愿的,看似白纸黑字的事情,但是根据遗嘱来继承遗产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出现各种纠纷问题,我们首先得弄清楚遗嘱继承的范围有哪些......


·债权转让的限制问题
      债权人转让债权是其法定的权利,债权人是否行使该项权利,如何行使这项权利,取决于债权人的意志和自由,《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只要......


·虽然如今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在不断加强
      虽然如今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在不断加强,国家的交通事故惩治也在越来越严格。但仍有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交通事故依旧频发。更有甚者肇事逃逸。那么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么?答案是肯定的,......


·行政许可听证制度
      行政许可听证制度一、行政许可听证定义听证程序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前给予当事人就重要事实表示意见的机会,通过公开、公正、民主的方式达到行政目的程序。二、行政许可听证的范围就其......


·刑法中对于入室盗窃如何处理
      一、刑法中对于入室盗窃如何处理?只要入户盗窃就已构成盗窃罪,不再受盗窃数额和次数的限制。无论行为人是否盗窃到财物,均构成盗窃罪。入户盗窃是指为实施盗窃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


·公司破产清算分多少钱
      公司破产清算分多少钱一、公司破产清算分多少钱?公司破产清算具体分多少钱,是要根据相关法律依据按照企业破产清偿顺序进行清算后按比例分配。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


公诉批捕分离弊端有哪些?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