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的受理范围如下:
1、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7、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8、 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予受理的案件
以下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的受理范围: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三、法律风险提示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范围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过了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申请,合法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
以上就是有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和不受理的事项以及法律风险的相关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方法,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当对相关制度进行了解,许多劳动争议都必须先通过劳动裁决的方式进行解决。如果还有问题,可以咨询辽阳律师。
总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的受理范围如下: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
More>>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害判几年
在故意实施伤害行为的时候,不是必然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这要看实际造成的损害结果是怎样的,如果仅仅是轻微伤的话,则一般就按照违法行为来处理。但如果造成的是轻伤或者重伤甚至导致了死亡的话......
·管辖权异议裁定书范本怎么写
管辖权异议裁定书范本怎么写管辖权异议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对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属于一种裁判文书。这种法院经常需要拟定的文书,一般都有官方建议的范本。在最高人民法院网,帮找到了你......
·不能作为抵押物的范围是怎样的
不能作为抵押物的范围是怎样的一、不能作为抵押物的范围是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
·中山市抢夺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每个城市都有可能发生抢夺的行为,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公民的安全,将这样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但实践中,不同的城市关于抢夺罪有不同的量刑标准。今天,我们主要来说一说中山市抢夺罪量刑标准的具......
·作出刑事起诉书又退回补充侦查是否合法?
一、作出刑事起诉书又退回补充侦查是否合法?作出刑事起诉书又退回补充侦查是合法的,补充侦查,在提起公诉阶段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对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在审......
·一、离婚协议书关于孩子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协议书关于孩子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