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人伤治疗流程是怎么样的?

  交通人伤治疗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交通人伤治疗流程是怎么样的?
  
  (1)、伤情诊断
  
  (2)、住院治疗
  
  (3)、出院手续
  
  (4)、伤残评定
  
  (5)、医疗担保和预付费用
  
  (6)、医疗核损。
  
  医生对伤者进行检查,出具《病历》和《诊断证明》,并作出是否住院治疗的决定。医生对伤者进行治疗。主治医生认为伤者无需再住院治疗的,伤者应办理出院手续开具《出院证明》
  
  二、通事故处理流程?
  
  
  1、下车主动关心伤者。不要有任何责备。但不要移动或者触碰倒地不起的伤者。
  
  2、现场拍摄照片。同一张照片中包含伤者位置 车辆位置 分道线标志参照。如无条件取全景可分2张拍摄。伤者位置 分道线标志,车辆位置 分道线标志。
  
  3、如伤者无法移动切记车辆保持原状,拨打110,在警察来之前不用与对方讨论事故责任。
  
  4、等待的时间内继续口头照顾伤者(但切记不要做任何抢救动作,伤情危重的只能同时拨打120急救),
  
  5、警察来了也不用和对方争辩责任,只做2件事,说明情况(无需阐述个人认为的事故责任)另外提交事故照片。
  
  6、由警察同志来判定事故责任。人伤事故扣证或者扣车是难免的。仔细阅读扣证单和保管扣车单。
  
  7、听警察的安排送伤者入医院,但尽量不要垫付任何费用。
  
  8、如伤者家属到场,可告知车已被交警扣留。己方有保险的。可留下手机号码,并取得对方联系人的手机。提醒伤者保留好医药费的发票不要用医疗保险卡
  
  9、如伤者方继续纠缠不清。并礼貌告知,随身未带现金及义正言辞的告知:“在事故责任认定之前我不会垫付任何费用”
  
  10、通知保险公司记录下报案号(保险公司)。
  
  11、次日主动电话关心一下伤者,如未出院则最好主动带些水果探望一下。
  
  12、电话或当面与伤者约定调解时间。
  
  13、调解原则:责任划分尊重交警的意见。
  
  14、先拿到责任认定书。取车或取证。
  
  15、让伤者好好看病。
  
  16、自己去4s店定损修车,费用垫付。保存好责任认定书 定损单 维修清单 发票。
  
  17、等对方治疗结束,约定时间交通队协商调解。在保险公司赔付标准内的,当场调解。
  
  医药费=(病历卡 出院小结 费用清单 发票)
  
  交通费=(交通费发票)
  
  伤残赔偿金=(伤残鉴定报告)
  
  误工费=(收入证明)最好要税单。敲单位图章的收入证明没有税单证明力强。
  
  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算好金额在调解书上列明。
  
  18、上述资料齐全的换现金。如对方要求的赔偿金额超过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金额如果差3000元以上的。礼貌的告知对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9、等传票,通知保险公司,一般保险公司是第二被告。
  
  21、判决书直接由保险公司解决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发生人员伤亡的一般就应该要及时的送医,然后再对病情作出相应的治疗,这样才算是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当事故责任判定出来了之后,双方就可以根据流程来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双方才不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结:交通人伤治疗流程是怎么样的?一、交通人伤治疗流程是怎么样的?(1)、伤情诊断(2)、住院治疗(3)、出院手续(4)、伤残评定(5)、医疗担保和预付费用(6)、...#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挪用资金罪可以共同犯罪是怎样规定的
      挪用资金罪可以共同犯罪是怎样规定的1.挪用本单位资金给他人使用的,使用人是否必然与挪用人共同构成挪用资金罪非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可以成为挪用资金罪的共犯,但前提是这些人员与挪......


·不履行合同义务怎么办
      不履行合同义务怎么办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约定了出现合同违约的事由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实际中,合同内容没有约定,因为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实际损失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吗?根据我国合同法第......


·分公司与总公司签订合同合法吗?
      分公司与总公司签订合同合法吗?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罢了,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你说的情况就如同左手和右手签合同,并不能凭这样的合同对抗第三人。有具体案例吗,个......


·抵押权实现需具备哪些条件
      抵押权实现需具备哪些条件1、存在有效的抵押权。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抵押权存在为前提,当事人只有享有抵押权时,才可以实现抵押权。其次,抵押权必须合法有效。抵押权是对物的价值的支配权,如......


·并购贷款使用时间
      并购贷款使用时间一、并购的含义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


·商业秘密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商业秘密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


交通人伤治疗流程是怎么样的?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