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最小标的额有规定吗

  民事诉讼最小标的额有规定吗
  
  一、民事诉讼最小标的额有规定吗
  
  没有下限的
  
  只要是合理的诉讼请求法院都会受理的
  
  甚至有民事案件没有标的,比如单纯的要求赔礼道歉等侵权案件。
  
  二、诉讼程序
  
  1、原告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来 源的,视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属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讼诉。
  
  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提起讼诉的消费者必须是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
  
  3、有明确的被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以销售者或服务者作为被告。如果消费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可以将销售者或生产者任何一方作为被告,法律将对生产者、销售者起诉的选择权赋予了消费者,由他们选择最方便自己进行诉讼、最有履行判决的能力和最容易找到的对象作为被告。
  
  4、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即具体地提出经营者违约、侵权行为的事实和给自己造成的损害,以及经营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等。
  
  5、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民事案件中,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由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可向其中的任何一个辖区的法院起诉。
  
  (2)对侵权行为,应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3)对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中发生的诉权,应向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诉讼,应向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4)《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应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6、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有效期为权利人在知道自己权力受到侵害起二年之内。
  
  民法通则还规定了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四种情况:
  
  (1)身体受到伤害请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7、起诉应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最小标的额没有明确的规定,会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来决定,只要诉讼案件当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法院都会受理案件的,对于标的额度我国是没有规定的没有上限也没有下限。
  
  
总结:民事诉讼最小标的额有规定吗一、民事诉讼最小标的额有规定吗没有下限的只要是合理的诉讼请求法院都会受理的甚至有民事案件没有标的,比如单纯的要求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男方起诉离婚协议书是什么?
      男方起诉离婚协议书是什么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范文,主要内容有......


·西安司法鉴定工伤鉴定费用多少钱?
      工伤是造成劳动纠纷的一大因素,为了能更好的处理这类纠纷,不论是劳动仲裁机构还是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都会要求当事人出示鉴定结果以作赔偿参考依据。而该鉴定必须交由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代为鉴定......


·关于公司法人变更说明的相关规定
      关于公司法人变更说明的相关规定随着经济发展的快速,市场竞争也逐渐变得激烈,公司选择有责任的法人才能决定公司能否顺利的在社会中立足下去,对于对公司没有有利发展的法人可以进行操作变更......


·如果两人离婚财产怎么分?
      如果两人离婚财产怎么分?如果两人离婚财产怎么分?夫妻两人离婚财产的分割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婚后有约定属于......


·债务债权的区别是什么?
      债务债权的区别是什么?债务债权的区别是什么?债权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


·债务人迟延履行该怎么办
      债务人迟延履行该怎么办一、债务人迟延履行该怎么办迟延履行是否导致合同的解除,应首先取决于迟延是否严重。如果时间因素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至关重要,则违反了规定的交货期限将导致合同目的......


民事诉讼最小标的额有规定吗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