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赔偿 的项目有哪些?
广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赔偿 的项目有哪些?
一、广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赔偿 的项目有哪些?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5、非法用工单位 伤亡人员 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一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第三条 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四条 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五条 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第六条 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第七条 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第八条 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社保保险就是专门保险劳动者的保险,而对于这份保险一般只要劳动者认定为工伤,那么就可以合法的得到相应的赔偿,而对于赔偿的项目一般就会根据受伤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不同的伤情所赔偿的项目就会不一样,所以,劳动者自己的权益就要懂得自己来进行维护。
总结:广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赔偿的项目有哪些?一、广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赔偿的项目有哪些?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
More>>
·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的区别有哪些
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都是直接导致他人死亡的方式,虽然两种罪行都是导致一样的后果,但是因为性质的不同。法律对于两种罪名的量刑是不一样的。今天整理了关于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的区别的资料,供......
·成立私募基金资金要求具体是怎样的?
成立私募基金资金要求具体是怎样的?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罪的伤害行为必须是针对他人来实行,除军人在战时为逃避军事义务而自伤身体构成战时自伤罪之外,公民自己伤害自己身体的行为不构成犯罪。那么,在法律实践中,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标准是什......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内容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纠纷的2、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
·投标保证金什么时间交
投标保证金什么时间交根据规定,投标活动中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以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现金等其他形式来交,那这个投标保证金什么时间交呢?这个可能很多人就不太清楚了。下......
·法律规定农村自留地归属于谁?
法律规定农村自留地归属于谁?对于很多农村的人来说,应该都听说过农村自留地,在土地都还是归国家所有的时候,农民留一部分自己可以支配用于生产或者其他副业的土地,因此在很多农民的心理就觉......
广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赔偿 的项目有哪些?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