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变更法人及股东的流程和材料有哪些?

  公司变更法人及股东的流程和材料有哪些?说到公司变更法人及股东,相信您都不陌生吧。公司变更法人及股东,在公司中是十分常见的,是需要我们有所了解的。那么,您知道变更的流程和材料有哪些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民法通则第44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
   一、公司变更法人及股东,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变更法人股东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以及公章和法人章。如果有新股东进来就需要提供新股东的身份证原件。
  变更执照需要提供的材料: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股权转让协议、以及工商局领取的变更表格。需要注意的是、提交材料上的签字必须和以前提交的工商资料上的签字一致。执照变更好了就需要换刻法人章、接下来就是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了。
   二、公司变更法人及股东的流程
  1、是要有原股东会变动股东、股本的书面决议,并有原股东签字、盖章。要有新股东会重新任命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决议,并由股东签字、盖章。
  2、股本转让的合同或协议。
  3、去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变动审批,一般除有以上材料外,还需要填制“变动申请表”,带上原营业执照、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等。
   三、相关的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股东的出资额;
  3、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综上所述,公司变更法人及股东,是需要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以及公章和法人章等材料的。变更时是要有原股东会变动股东、股本的书面决议,并有原股东签字、盖章。要有新股东会重新任命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决议,并由股东签字、盖章
总结:公司变更法人及股东的流程和材料有哪些?说到公司变更法人及股东,相信您都不陌生吧。公司变更法人及股东,在公司中是十分常见的,是需要我们有所了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最高院聚众斗殴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针对很多具体的刑事犯罪,我国最高院都是做出了相应的司法解释规定的。那最高院聚众斗殴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可能您不知道,我们尚未制定专门的聚众斗殴罪司法解释,不过也有相应的规定。下面我......


·建筑工程居间费用要多少 ?
      建筑工程居间费用要多少?一、建筑工程居间费用要多少工程项目的分类和种类比较多,细分更是繁杂。自营改增之后,税费混杂更是搞不清楚,听着都有道理像那么回事,你就交就对了。工程居间费......


·自动撤回起诉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自动撤回起诉能否中断诉讼时效?当事人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准许,即表示当事人已经积极行使了自己的请求权。基于诉讼时效设立的法律基础,可见诉讼时效只是为了督促权利人积极行使请求权,保护贸易......


·刑事自诉案件的提起条件有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的提起条件有哪些一、刑事自诉案件的提起条件有哪些自诉是公诉的对称,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


·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有几审程序?
      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有几审程序?一、民事诉讼有几审?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即告终结的法律制度。其内容是:如果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所作出的......


·南京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南京市民在工作单位发生工伤后,应该及时向单位反映,要求进行工伤认定。只有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职工才能明确伤残等级,以便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鉴定委员会根据相关标准来制订工伤鉴......


公司变更法人及股东的流程和材料有哪些?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