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审查起诉阶段故意伤害法律意见怎么写?

  审查起诉阶段故意伤害法律意见怎么写?
  
  一、审查起诉阶段故意伤害法律意见怎么写?
  
  审查起诉阶段故意伤害法律意见写一下包括标题,有关法律文书格式样本中尚未颁布法律意见书的写作格式。法律意见书是改革开放后出现的一个新的文种。就当前各地的使用情况看,基本形成了如下一种写作模式。
  
  (一)首部
  
  标题
  
  在文书顶端居中标明“法律意见书”字样。
  
  致送单位(或人)的称谓
  
  在标题的下一行顶格写明接受文书的单位名称或人的名称。如:“××有限责任公司”“尊敬的××国××××先生(女士)”“××董事长”等。
  
  说明解答内容的缘起和依据
  
  要求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概括交待解答的是什么内容,即就提出的什么问题予以答复,这是法律意见书的开头部分。
  
  (二)正文
  
  这部分是法律意见书的主体部分。正文通过法律、法规来详细解答询问人所提出的问题。一般而言,这一部分需要进行严密的论证,科学的分析,从而给询问人一个圆满的答案。正文的内容既可单列一项,就问做答,也可以分为若干个问题,用分题标号形式一一作答,具体如何写,要根据询问人所提问题的多少来决定。
  
  (三)结尾
  
  正文写完之后,一般应另起一段,用几句话对所述问题进行总结,加以概括,起到归纳全文的作用。最后在文末右下角写出律师的工作单位、职务及姓名,并注明制作日期。
  
  (四)附件
  
  法律意见书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列出附件名称,并编好顺序。
  
  (五)落款
  
  一般以法律事务机构名义,也可是企业法律顾问个人署名;以法律事务机构名义时,其负责人应签名,以示负责、署名之下是送呈时间。
  
  二、律师意见书的注意事项
  
  撰文前首先要做好调查工作,即针对提出的问题,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寻找有关法律依据,参阅有关文件、规定、批件,到实际部门进行实地调查、查询等。
  
  答复要准确,法律依据充分。在出具法律意见书之前,必须做好先期准备工作,寻找出有关适用的法律依据,对问题经过梳理、分析、比较对照,从中归结出正确的答案,做到合理合法,切实可行。
  
  合理安排好表达内容的逻辑结构。一般来说,重要的关键性的问题应放到前头说明,次要问题可放到后面去写,有主有次,重点突出,使人读后一下就把握了重点,留下深刻印象。此外,还要注意分论点与论据、分论点与总论点之间的密切联系,使其证明的层次形成一个环环相扣的链形结构,从而集中、有力地突出所要说明的问题。
  
  法律意见书的制作,既要符合我国的法律,又要照顾国际上通行的习惯做法。法律意见书作用的大小,取决于它的内容及质量,由此必须对其反复研究,在高质量上狠下功夫。
  
  在日常生活当中,可能大多数的人对于法律文书还是相对来说比较陌生,但是法律工作者他们就比较熟悉了,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话会听取律师的意见,这个律师意见会以一个书面的形式来表现出来,因此必须要书写的非常的规范,这样的才符合法律要求。
  
  
总结:审查起诉阶段故意伤害法律意见怎么写?一、审查起诉阶段故意伤害法律意见怎么写?审查起诉阶段故意伤害法律意见写一下包括标题,有关法律文书格式样本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变更子女抚养权需要什么证据?
      变更子女抚养权需要什么证据?提起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诉讼,要了解法院对于子女抚养,做出这个判决的依据是什么,充分了解相关标准和法官的考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


·教材课本是不是汇编作品?
      教材课本是不是汇编作品?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称为汇编作品。汇编作品的构成成分既可以是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及......


·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有多长?
      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有多长?一、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有多长?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3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算,有无人身损害不影响财产损害赔偿的请求时效。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诉......


·技术咨询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技术咨询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技术在当今就代表着价值,一些专利技术甚至在没有经过他人的同意的情况下都是不可以被擅自使用的。即使是一些其他的常规的技术,也是学艺有长短的。所以,企业为了......


·父母离婚哪些情形下,子女随父方生活
      父母离婚哪些情形下,子女随父方生活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


·医疗纠纷处理注意事项有哪些
      医疗纠纷处理注意事项有哪些?如今医疗纠纷已经成为影响医患关系的重要因素,医疗纠纷的发生往往源于医疗事故。患者面对医疗纠纷,可以选择第三方机构调解、仲裁委员会仲裁及到人民法院起诉等手......


审查起诉阶段故意伤害法律意见怎么写?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