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车辆过户附随义务买卖合同需要履行吗?

  车辆过户附随义务买卖合同需要履行吗?
  
  一、车辆过户附随义务买卖合同需要履行吗?
  
  车辆过户附随义务是需要履行的。随附义务是法律用语,指合同当事人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应当承担的照顾义务、通知义务、协助义务等。在民法典中,以义务基础的不同,分为基本义务和随附义务。
  
  二、附随义务和从给付义务的区别
  
  1、产生的依据不同
  
  从给付义务产生自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而附随义务是依诚实信用原则,债务人于契约及法律所定内容以外,尚负有的义务。
  
  先合同义务又称“前合同义务”或“先契约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
  
  2、存在的范围不同
  
  广义的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而从给付义务只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
  
  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生效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
  
  3、内容不同
  
  附随义务指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为了使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获得最大的满足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从给付义务简称从义务,是不具有独立意义,对主给付义务的履行起辅助作用的义务。
  
  三、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五)行驶证原件;
  
  (六)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
  
  (七)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八)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
  
  (九)《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
  
  综合上面所说的,附随义务一般是有主合同才会产生的条款,但这种义务只要双方都协商签订,那么都需要履行相关的责任,附随义务同样也是适用于每一种合同,只要有额外的补充,那么双方就会承担相关的法律义务,同样也会承担法律的后果。
  
  
  
  
  
  
总结:车辆过户附随义务买卖合同需要履行吗?一、车辆过户附随义务买卖合同需要履行吗?车辆过户附随义务是需要履行的。随附义务是法律用语,指合同当事人依...#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举证责任由谁承担?作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犯罪主体,依据刑法的规定,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而单位既可以是合法成立的,也可以是未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非法单位。无......


·一、回迁房多少
      一、回迁房多少钱?过户费怎么算回迁房办好产权出售的话,和普通商品房一样过户缴过户费,根据房屋是否满五年?是否唯一住房?是否首次购房?根据前面所问、评估价、面积等情况,缴纳如下:......


·杂志邮发合同
      ____社(以下简称甲方)同____邮电(政)局(以下简称乙方)商定从__年__季__期起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国内(省内)负责____(杂志名称)的发行工作。为共同做好出版、发行工作......


·上海交通事故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
      上海交通事故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一、二手房卖家违约起诉书的内容是什么?
      一、二手房卖家违约起诉书的内容是什么?二手房卖家违约起诉书的内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


·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夫妻离婚时,往往都会对其名下的房产进行分割的,但是不同性质的房产,分割的办法是不一样的,而由于很多夫妻不了解这些规定,因此导致了很多的纠纷。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绍房产分......


车辆过户附随义务买卖合同需要履行吗?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