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什么工伤旧伤复发是否还能享受工伤待遇?

  什么工伤旧伤复发是否还能享受工伤待遇?什么工伤旧伤复发是还能享受工伤待遇的,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工伤保险待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旧伤复发的工伤待遇规定:被保险人工伤医疗终结或被鉴定残疾等级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属旧伤复发的,可享受工伤医疗期待遇;未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的,不能享受工伤医疗期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残疾等级发生变更的,从鉴定生效之月始改领相应等级的待遇,其中一次性残疾补偿金,按新的等级标准补发差额。二、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企业集团中的事业单位;3、非独立法人的企业,并在企业所在地的区、县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在当代社会工作性的伤害所导致的损失是非常大的,有些情况下虽然说暂时身体已经好转了,但是日后有一些旧疾复发,不仅在心理上在身体上都是一些重大的创伤,所以在复发的期间相关的费用的话,依然是需要找用人单位索赔的。
  
  
  
总结:什么工伤旧伤复发是否还能享受工伤待遇?什么工伤旧伤复发是还能享受工伤待遇的,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人身权的内容具体包括什么 一、人身权的内容具体包括什么
      人身权的内容具体包括什么一、人身权的内容具体包括什么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又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根据人身权产生和存在的依据不同,可以将人身权分为......


·刑事拘留罪犯一般关多久?
      刑事拘留罪犯一般关多久?刑事拘留罪犯一般关十天到十五天,最长不超过37天。刑事拘留属于侦查阶段,拘留的期限最长37天。期满后,相关机关将根据情况决定采取何种强制措施,比如逮捕、取保候审、......


·申请撤销商标后被恶意抢注了怎么办?
      申请撤销商标后被恶意抢注了怎么办?如果一个商标的价值较大,一旦自己没有及时去注册,就有可能遭受他人恶意抢注。要是对方注册完成了,那么以后之前的商标权利人想再用这个商标就会容易产生纠纷......


·一、醉驾公安局有什么规定?
      一、醉驾公安局有什么规定?酒后驾驶: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关于拾到东西不归还犯法吗?
      关于拾到东西不归还犯法吗?丢东西很常见的一个行为,有时候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的东西给丢失了,丢失之后也需有人捡到了,也需还丢失在原地,人们捡到东西,应该将物品归还给物品的所有人,但......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查询有没有批捕?
      一、根据法律规定如何查询有没有批捕?根据法律规定查询有没有批捕可以到当地的检察机关来进行一定的查询,对于检察机关有没有实施批捕,可以到当地检察机关查询,根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在接到公......


什么工伤旧伤复发是否还能享受工伤待遇?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