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贩毒介绍人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贩毒介绍人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贩毒介绍人的量刑规定是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百克以上不满四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具有法定从轻情节或者有本指南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一般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以上或五万元以上。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不满二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以上。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二十五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十五克以上不满四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十年以上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5、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四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十三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6、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三点五克以上不满七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一年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一克以上不满三点五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一般判处六个月以上一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8、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一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一般判处拘役或者管制。9、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零点一克或者其他微量毒品的,一般判处拘役或者管制从轻处罚。二、其他法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情节严重的标准,适用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八点五克以上不满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2)贩卖毒品超过六人或六人次以上的;(3)有法定从重情节或有两个以上酌定从重情节的;(4)具有司法解释规定的两种以上情节严重情形的;(5)其他需要酌情从重处罚的。日常生活当中毒品是绝对不能够沾染的,因为毒品会上瘾,会牵涉到国民的身体健康,而且对于精神方面也会造成很大的损失,因此国家对于涉及毒品类型的案件都会进行一个非常严厉的处罚,即使是帮忙介绍的话也是需要惩处的。
  
  
  
总结:贩毒介绍人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贩毒介绍人的量刑规定是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百克以上不满四百克或者其他...#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动迁协议如何订立遗嘱的
      动迁协议如何订立遗嘱的一、动迁协议如何订立遗嘱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协议并不是被拆迁人的财产,所以拆迁协议是不能遗嘱继承的,但拆迁补偿款可以订立遗嘱继承。《民法典》......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


·职务犯罪批捕权的变化有什么?
      职务犯罪批捕权的变化有什么?1、职务犯罪在决定逮捕时,与其他普通的刑事犯罪在程序略有不同,简单地说就是批捕权上提一级。具体说就是基层检察院的反贪、反渎部门在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


·职工在工作期间怀孕能被辞退吗?
      职工在工作期间怀孕能被辞退吗?一、怀孕能被辞退吗?不能,原则上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女职工怀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延续到期哺乳期结束后方可终止合同。在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


·民事裁定书(终结特别程序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68    (××××)×民特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本院审理的申请人×××……(......


·在我国信息公开的对象是什么
      我国公民个人的信息肯定在何时何地都是应该得到保护的,所以国家所规定的信息公开制度的对象肯定是比较特殊的。信息公开制度目前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管体制,各级政府的官网也早就已经全部的......


贩毒介绍人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