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铁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是怎样的

  一、铁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是怎样的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八条,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列车脱轨辆数、中断铁路行车时间等情形,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
  
  (三)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的;
  
  (三)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的;
  
  (四)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 ? ?(五)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 ?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一)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的;
  
  (三)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的;
  
  (四)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的;
  
  (五)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的。
  
  第十二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为一般事故。除前款规定外,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可以对一般事故的其他情形作出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本章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事故应急救援的规定
  
  第十八条,事故发生后,列车司机或者运转车长应当立即停车,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对无法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进行处置。为保障铁路旅客安全或者因特殊运输需要不宜停车的,可以不停车;但是,列车司机或者运转车长应当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接到报告的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应当立即进行处置。 ? ?第十九条 事故造成中断铁路行车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尽快恢复铁路正常行车;必要时,铁路运输调度指挥部门应当调整运输径路,减少事故影响。
  
  第二十条,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铁路管理机构、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根据事故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必要时,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机构。
  
  第二十一条,现场应急救援机构根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可以借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设施、设备和其他物资。借用单位使用完毕应当及时归还,并支付适当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支持、配合救援工作。
  
  第二十二条,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铁路旅客和沿线居民的,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开展救治和转移、安置工作。
  
  第二十三条,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铁路管理机构或者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事故救援的实际需要,可以请求当地驻军、武装警察部队参与事故救援。
  
  第二十四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并在事故调查组成立后将相关证据移交事故调查组。因事故救援、尽快恢复铁路正常行车需要改变事故现场的,应当做出标记、绘制现场示意图、制作现场视听资料,并做出书面记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相关证据。
  
  第二十五条,事故中死亡人员的尸体经法定机构鉴定后,应当及时通知死者家属认领;无法查找死者家属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把铁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同时,您应该注意的是不同等级的情形也是有所差别的,比如说造成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就属于特别重大事故。另外,您应该对事故应急救援有所了解,这样就能在危急时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小伤亡。
总结:一、铁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是怎样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八条,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列车脱轨辆数、中断铁路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增资后股权转让能避税吗
      增资后股权转让能避税吗?增资也就是增加投资,是原股东扩大股权或者企业引入新股东的一种方式。但是,有时候这种方式却被人不法利用,以实现自己在转让股权的时候能够少缴税或不需要缴税的目的......


·刮到出租车要误工费是怎样进行赔偿的
      刮到出租车要误工费是怎样进行赔偿的按照出租车的每日实际收入乘以误工天数,然后再乘以你的责任比例。如果数目合适,你就给,如果你觉得要的太多,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实际收入证明。撞了出......


·由于北京工作机会多,吸引了大量外来就业人员,其中很多人是通过
      由于北京工作机会多,吸引了大量外来就业人员,其中很多人是通过租房来解决住宿问题的。租房就得同房东签署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有些人并不认真看合同条款就签了,导致以后发生纠纷的时候自己处于......


·私人合同诉讼时效是多长?
      私人合同诉讼时效是多长?第一:保证期间,除斥期间,一般为6个月。计算方法,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次......


·税务行政处罚多长时间可以起诉?
      税务行政处罚多长时间可以起诉?一、税务行政处罚多长时间可以起诉?税务行政处罚后提出诉讼的时间,一般是自该行政处罚后的6个月内,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


·夫妻之间什么属于共同财产
      什么算夫妻的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鼓励和表扬劳动者而向其给予的货币或实物。2.生产、经营的收益。夫妻一方或双......


铁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是怎样的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