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侵占是告诉才处理的吗?

  侵占是告诉才处理的吗侵占罪是属于告诉才处理。这类案件公安机关是没有管辖权的,只有当事人前往法院进行自诉才能够进行立案,否则是不能够进行调查的。一般侵占罪如果成立的话处2年以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发生此类案件只有当事人才有权利向法院进行提告。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二、侵占罪怎么打官司刑法第270条第3款规定,对于侵占罪告诉才处理。即国家司法机关对侵占罪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只有被害人告诉的,司法机关才能开始追究侵占罪行为人的刑事诉讼活动。因此,对侵占罪的告诉问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告诉的对象被害人应向谁告诉侵占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被害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中任何一司法机关告诉的,都应视为已经告诉。(二)侵占罪的诉讼形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23号)第一条的规定,侵占案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而不属于公诉案件的范畴,因此,侵占案件只能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并按自诉案件审理程序进行审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几类犯罪,只有被害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告诉的,刑法才予处理,他们没有告诉或者告诉后又撤回告诉的,司法机关不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追诉的,应当撤销案件。但是,因侮辱、诽谤他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国家利益,或者因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引起被害人死亡或者虐待家庭成员造成重伤、死亡的,不属告诉才处理的范围,应当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因被害人人身受到限制、精神受到控制而不能告诉,致犯罪人逍遥法外,为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被害人的近亲属、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告诉,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另外,对于民事案件,法院奉行“不告不理”原则。综上所述,对于侵占类案件是属于告诉才处理的,一般认定为侵占罪的会判处二到五年的有期徒刑,当发生此类案件的时候只有当事人去法院自诉的时候公安机关才会立案,否则公安机关没有直接管辖权的。
  
  
  
总结:侵占是告诉才处理的吗侵占罪是属于告诉才处理。这类案件公安机关是没有管辖权的,只有当事人前往法院进行自诉才能够进行立案,否则是不能够进行调查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贾汪区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贾汪区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这个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建设也在不断的进行,而在建设过程中会征用土地的情况出现,土地征用会给土地所有者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征地补偿就是为了减少土地所有者......


·符合上下班途中工伤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因工受伤的,属于工伤认定的范畴,另外,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伤的,符合条件的话,也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其实,在劳动局受理的工伤鉴定案件中,有相当......


·法院退赃款是什么流程
      一法院退赃款是什么流程那么犯罪人伏法后在其犯罪过程中所非法获得的赃物该如何退还呢?对于赃款退还的流程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并大致分为3个方向:第一,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赃款赃物随案件......


·限制高消费申请令怎么写?
      限制高消费申请令怎么写?限制高消费申请令申请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刘____?,山东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代理。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法......


·退捕派出所侦查时间是一个月吗?
      一、退捕派出所侦查时间是一个月吗?《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


·犯抢夺罪会被判多少年?
      一、抢夺罪会被判多少年《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侵占是告诉才处理的吗?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