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未成年立遗嘱是有效的吗?

  一、未成年立遗嘱是有效的吗?
  
  无效的,只有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才可以立遗嘱。因此,年满16周岁,并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立遗嘱。其他的未成年人还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不可以立遗嘱,即使立下遗嘱,也是无效的。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法律规定的订立遗嘱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三、立遗嘱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订立遗嘱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2、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
  
  4、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消、变更公证遗嘱。
  
  5、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
  
  6、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
  
  遗嘱人订立遗嘱之后,如果想要进行公证的,必须是由遗嘱人亲自向公证机关进行申请,不得委托他人进行申请,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公证之后的遗嘱,如果遗嘱人想要进行修改的,就应当以修改之后的遗嘱作为财产分配的标准,原公证的遗嘱就归于无效。
  
  
总结:一、未成年立遗嘱是有效的吗?无效的,只有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才可以立遗嘱。因此,年满16周岁,并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房子装修预定金是否能退?
      房子装修预定金是否能退?一、房子装修预定金是否能退如装修合同定金的话,装修公司是有权利不退的。《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


·股权无偿转让协议怎么写?
      股权无偿转让协议怎么写?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为了交易需要,有的股东需要将股权转让给他人。这时,双方往往需要拟定一份《股权无偿转让协议》。但是,实务中很多朋友都不知道如何拟定文件,十......


·有哪些财产属夫妻共有2023
      有哪些财产属夫妻共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公司解散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公司解散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一般劳动者的补偿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解散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通知的,单位应该额外发一个月的工资。另外,单位单方面解......


·婚外情离婚时财产分割比例是多少
      夫妻一方要是在婚姻关系内有婚外情行为的话,此时可以认定该方是存在过错的,此时要是因此离婚的话,这个夫妻财产分割比例是怎样的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婚外情离婚时......


·福州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福州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的流程是什么一、福州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的流程是什么?1、申请(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提交个人身......


一、未成年立遗嘱是有效的吗?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