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汇编作品著作权主体是谁?
网络汇编作品著作权主体是谁?网络汇编作品著作权主体是把作品汇编到一起的人。作者把其他作者的作品、作品片段或者不属于成型作品的某些数据和材料汇集到一起,从而呈现出新的作品。新作品的著作权归汇编者所有,但是在使用其他作品的过程中,不能侵犯原来作者的著作权。也就是要标明出处,而且还要给原创作者酬劳。除汇编作品外,还有一种看起来类似的作品叫做合作作品。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第一,汇编作品的作者不需要在所用的作品基础上进行创新,而合作作品的作者们需要有明确的创作欲望,而不是单纯的把成型作品汇集到一起。第二,汇编作品里的每一篇作品都可以区分开来,读者都知道每篇作品的出处和创作人,而合作作品的成果有时候不可分,有时候可以分。因为合作作品的创意也许是作者们达成共识得到的。第三,汇编作品在发表的时候,是要以汇集人的名义发表,而合作作品发表的时候要以所有参与作者的名义一起发表。二、汇编作品著作权。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把作品汇编到一起的人。汇编人可以是普通人也就是具有国籍的公民,也可以是法律范围内承认的人的主体,也可以是个体商户、个人合伙或者是某不承担民事责任的合作组织。如果是某个单位组织员工,提供资金和工作资料进行集体创作,并且该单位对现有的如百科全书、应用教材,大型知名摄影画册承担责任,这种情况下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这个单位。汇编人在表明著作权是自己的时候,不能侵犯到原创作者的著作权。汇编人引用的作品有的已经有了著作权认证,比如作者想要引用某诗人写的诗,一定要经过诗人本人的同意,而且还要向诗人提供报酬。这样汇编的过程才合理正确。近年来,互联网时代的发展速度日新月异,而汇编作品在网络传播的范围和力度越来越广泛,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汇编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谁进行汇编的,那么这个著作权就归谁所有,也就是可以对这个作品享有一些财产和人身方面的权益。
总结:网络汇编作品著作权主体是谁?网络汇编作品著作权主体是把作品汇编到一起的人。作者把其他作者的作品、作品片段或者不属于成型作品的某些数据和材料汇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
More>>
·被人恐吓怎么办
可以立刻报警,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的情节对行为人作出处罚。恐吓威胁,是指行为人以将来作出一定危险行为来威胁被恐吓人或者近亲属的行为。恐吓威胁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严格的会构成刑事......
·自立遗嘱的范本是怎样的?
自立遗嘱的范本是怎样的?遗嘱立遗嘱人×××,男,××岁,××市人,现住××路××号。我在重病中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1、坐落在××省××市××街××号的房产×栋×间遗......
·购买商品房只网签没备案有什么风险
购买商品房只网签没备案有什么风险一、购买商品房只网签没备案有什么风险?1、登记备案制度主要是为了通过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管理,对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以保护购......
·民间借条利息怎么算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
·隐名股东转让股权缴税吗?
隐名股东转让股权缴税吗?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
·欺诈判刑后民事诉讼案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一、欺诈判刑后民事诉讼案由谁承担举证责任?1、当事人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2、人民法院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法》第......
网络汇编作品著作权主体是谁?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