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租房遇到拆迁应该怎么补偿?和商品房拆迁有什么区别?

  一、公租房遇到拆迁应该怎么补偿?和商品房拆迁有什么区别?  公租房拆迁补偿可以协商解决。政府应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相关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拆迁工作统一由地方政府委托相关单位办理拆迁事宜,政府会事先发出拆迁公告和补偿标准的公告,被征收人如果不同意补偿的方式和数额等,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予以裁决。  公租房拆迁补偿的一些标准,公租房按私有产权房的90%补偿。也可以按,被拆迁人若为无房户且面积小于43平方的一律享受低43平方米的安置房。即在43平方米范围内多出原居住面积的免费得到。  货币补偿,在其他地方有商品房的仍可以得到货币补偿或安置房,安置面积以货币补偿数额确定。  公租房的所有权人并不是私人而是政府,所以公租房拆迁和普通住房拆迁最大的区别就是拆迁补偿的对象是不一样的。  二、承租人可以获得的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搬迁费: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由于被征收房屋是承租人在使用,因此征收造成的搬迁费应由 让渡给承租人。  2、装修装饰补偿:承租人对出租人的房屋进行了装修装饰的,承租人可以得到装修装饰补偿。  3、停产停业损失:如果被征收房屋是由承租人作经营使用,那么承租人可以就因征收产生的停产停业损失请求赔偿。楹庭的董国女认为,停产停业损失一般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公租房拆迁可以通过互相协商、还有货币补偿等等方式进行补偿。公租房拆迁补偿款如何确定,可以根据相关的办法规定和酌情多分配等原则来确定公租房拆迁补偿款。  公租房遇到拆迁要会与他人协商,在协商不成功时,可以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租房是属于政府所有的,所以在补偿方面会和商品房不一样,商品房的所有人是私人所有,在遇到拆迁时要明白这些。
  
  
  
总结:一、公租房遇到拆迁应该怎么补偿?和商品房拆迁有什么区别?  公租房拆迁补偿可以协商解决。政府应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相关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剩余资产应该如何分配?
      公司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后,公司必须先进行财务清算,将公司的剩余资产进行分配,那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剩余资产应该如何分配呢?简单的说就是公司偿清所有的公司债务以后,才能将公司的剩余......


·一、无牌车出现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一、无牌车出现交通事故怎么赔偿?无证按无证处理,不是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依据是《交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


·公证处一般多久出证
      一般15个工作日,如果是一份内容较多的文件,审核和做公证的时间可能要花上一个月。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


·贷款买房首付款越少越好吗?
      贷款买房首付款越少越好吗根据央行有关规定,购房贷款不得超过房价款的80%,开发商不得开办个人住房分期付款零首付业务,也就是说购房者要交付的首期付款不得少于房价款的20%。专家认为,一般情......


·构成商业秘密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商业秘密的要件有哪些1、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秘密性,这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难点和争议的焦点。法律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指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指权利人所主......


·离婚补偿对方不给怎么办?
      离婚补偿对方不给怎么办?如果选择协议离婚的,可以起诉对方履行离婚协议。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履行判决书或调解书中确定的义务。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公租房遇到拆迁应该怎么补偿?和商品房拆迁有什么区别?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