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刑法绑架罪的规定有哪些

  刑法绑架罪的规定有哪些
  
  一、刑法绑架罪的规定有哪些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如何判断绑架罪既遂与未遂
  
  绑架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目前在理论上及实践中认识尚不一致,有不法要求实现说、控制人质说、提出不法要求说等。
  
  1、绑架罪的既遂有两种情况:
  
  (1)行为人实施了绑架行为和提出不法要求的行为后,第三人满足了行为人的不法要求;
  
  (2)行为人虽然实施了绑架行为和提出了不法要求的行为,但第三人没有产生恐惧心理或者对被绑架者漠不关心,或者没有按照行为人的意志去行为,致使行为人的不法要求没有得到实现。
  
  2、绑架罪未遂也有两种情况:
  
  (1)在着手实施绑架行为时,由于被害人的反抗或他人救助等原因,致使绑架没得逞;因而未能实际控制被害人的;
  
  (2)行为人已经劫持了被绑架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来得及实施提出不法要求行为的。
  
  注意:绑架罪的中止,只要发生在提出不法要求行为以前都可以成立。
  
  三、绑架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
  
  (2)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
  
  (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绑架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行为,就应当立案侦查。
  
  在绑架被害人的过程中,可能因为要压制被害人的反抗,而对被害人采取了一定的暴力行为,从而造成了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甚至还有可能在绑架过程中杀害了被绑架人,在这些情况下,只能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来论处。但要是在先成立绑架罪的情况下,又杀害被绑架人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造成其重伤或者死亡的,那么还是以绑架罪论处,但此时可以判无期徒刑或死刑。
  
  
总结:刑法绑架罪的规定有哪些一、刑法绑架罪的规定有哪些《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深圳工业用地租赁年限是多少
      深圳工业用地租赁年限是多少现在不少地区出台了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的政策,目的是为了加快土地周转效率。所以每个地区工业用地租赁年限的长短是不一样的,都是根据各地情况制定不同的政策。......


·婚姻无效由谁进行申请宣告
      婚姻无效由谁进行申请宣告现实中部分欠发达地区由于法律意识浅薄,导致有些情况下男女双方结婚可能是无效婚姻。事后才发现而不知如何处理婚姻关系,而且无效婚姻还会产生很多问题。此时谁可以......


·实习证明怎么写?
      大学毕业之前,学生都会到各个公司实习,将自己多年所学进行实践。许多企业都会招聘实习生,实习生不仅可以使企业的成本降低,还能为企业储备人才。在实习结束之后,企业要为实习生出具实习证明......


·婚姻法解释(三)全文内容是什么?
      婚姻是每个人都要去经历的,结婚之前很是期待和憧憬,结婚后慢慢的就没有了激情和耐心,因此会出现诸多问题。在我国出现离婚的现象越来越多,是一个上升趋势,因此需要法律去规范,去保障结婚人......


·一方有精神病问题能否盼离婚
      能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


·一、职工上下班途中摔伤算工伤吗?
      一、职工上下班途中摔伤算工伤吗?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只有两种情形,一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二是参加抢......


刑法绑架罪的规定有哪些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