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伤害赔偿协议书内容有哪些?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交通事故当事人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签署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该协议一经生效,具有约束当事人的合同效力。那么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应怎么写?具体应包含哪些内容呢?还有在签订协议书时应该注意的问题,接下来,将会为您进行说明。
  
  
  一、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及双方责任:具体的详细请需说明,主要说明责任方及其承担的责任。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赔偿总额: 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各项损失共计x元人民币。该赔偿款包括乙方的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住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赔偿。
  
  支付方式及日期: 甲方于赔偿款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向乙方付清赔偿款。
  
  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甲方支付乙方费用后,今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任何第三方提出赔偿要求或提出诉讼。
  
  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的情形,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协议提出反悔。
  
  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
  
  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按印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存一份。
  
  二、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应当注意的问题
  
  1、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3、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
  
  4、定期金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本解释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5、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三、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中常遇到的陷阱
  
  1、如果支付给对方赔偿金,应当详细列明该赔偿金包括的项目,比如医疗费、受害人及其亲属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绝不何只写支付对方赔偿金多少钱,以防日后对方反悔,提出新的要求或者诉讼。
  
  2.通事故赔偿协议必须约定,赔偿方支付了赔偿金后,对方不得因任何原因就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继续要求赔偿。否则,你有权不予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3、作为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的受害方必须牢记:让对方在协议书中,标明赔偿的具体金额、支付形式、支付日期以及拖延支付的法律后果。
  
  上文已经为您详细的说明了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应包含的内容及其应该要注意的问题。如果您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应该仔细看清楚协议书的内容,避免被人钻了法律的空子而造成的损失。具体签订协议书时最好有专业的律师在场并让律师详细的解释一下其中的内容,然后再进行签署。签署了协议书以后,其内容具有法律效力,需要严格地按照上面的内容执行。想了解
总结: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交通事故当事人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签署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该协议一经生效,具有约束当事人的合同效力。那么交通事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剐蹭划痕险理赔规定是什么?
      剐蹭划痕险理赔规定是什么?一、剐蹭划痕险理赔规定如果车子出现无刮擦、碰撞痕迹时的单独划痕,就可以由划痕险来赔,但是要是在行驶过程中出现的碰撞、刮擦而导致的汽车漆面的划痕,就不在划......


·偷东西被拘留有案底吗
      视情况而定。盗窃金额不大的,一般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在纸质档案不会有显示,不会留有案底。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般离婚小孩抚养费怎么判
      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同时对小孩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而其中就包括了抚养权和抚养费,确定一方实际抚养小孩的,那么另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不过有些时候会因为抚养费数额产生争议,这......


·有的公司为了更好的开展经营
      有的公司为了更好的开展经营,往往会定期安排一些活动以此回馈新老用户,自然进行活动肯定就需要足够大的场地才行。这样的情况下,往往公司会选择去租赁场地,这样每一次的费用也不会太高。而在......


·未成年刑事诉讼法口供的规定是什么
      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如今所呈现出来的趋势是非常值得社会各界反思的。尽管我国对于未成年的各种保护的法规比较多,但是轻罚也不等于不不罚。不管怎样,如果未成年人涉及犯罪活动的话,那么肯定......


·夫妻财产约定的对象范围
          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对象,既包括夫或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也包括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法律之所以作出这种规定,是因为夫......


交通事故伤害赔偿协议书内容有哪些?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