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担保合同无效有几种情况

  担保合同无效有几种情况
  
  1、国家机关未经国务院批准而与债权人签定保证合同的,保证无效。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保证无效;但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除外。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及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担保合同,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
  
  5、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6、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7、以下情形下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1)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2)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3)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4)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
  
  (5)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
  
  《保证规定》第20项”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也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之提供保证的,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9、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注意,这条规定与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的一般规则有所不同,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但保证合同当事人为保证人和债权人,债务人只是主合同的当事人,因此对于保证人来说,债务人与债权人串通骗保仅仅构成了欺诈,按照民法典应该是可撤销的合同,但民法典显然是考虑到保证合同单务性、无偿性的特点,试图矫正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倾斜,但却未考虑到保证合同基础关系可能的有偿性,以及没有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难谓完全合理。不过依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民法典应当优先适用。
  
  10、主合同债权人一方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无效。
  
  11、主合同债务人一方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保证无效。
  
  注意,适用本条的前提是“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如果债权人并不知道该事实,债务人的欺诈只能作为保证人签定合同的动机,不影响保证的效力。
  
  为他人提供担保了之后,往往需要签订书面的担保合同,有些时候可能也是签订保证合同。作为债权的担保人或保证人,自然要承担相应的担保或保证作用。但是在签订担保或保证合同的时候,若是存在上述几种情形之一,那么就会导致担保合同或保证合同无效。因而,当事人若需要签订此类合同,一定要小心谨慎。
  
  
总结:担保合同无效有几种情况1、国家机关未经国务院批准而与债权人签定保证合同的,保证无效。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何谓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何谓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1、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等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2、非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


·很多时候,因为想尽快拿到现房,我们会选择购买二手房。二手房是
      很多时候,因为想尽快拿到现房,我们会选择购买二手房。二手房是他人名下的房产,情况有时候比较复杂,所以二手房交易要非常谨慎细心,尤其是关于合同的签订。下面我们随着我们来了解下二手房交......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是什么意思?
      一、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是什么意思?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7日内进行审查,审查的期限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收到侦查机关......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属于刑事责任吗
      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死亡的情况其实并不少见,而此时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情况不同,也可以对交通事故做出划分。在不同的情况下,自然对交通事故的定性也是不一样的。那其中交通事故造成死亡属于刑......


·一、公司劳动合同书范本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公司劳动合同书范本需要包含什么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


·互联网平台交易中的监管有哪些
      互联网平台交易中的监管有哪些我国应当根据网络交易的整体性、统一性、信息化等特点,反思传统的属地管辖模式,建立以大型交易平台所在地的专门机关监管模式,在组织法层面设立专门的、专业化的......


担保合同无效有几种情况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