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职工什么情况可以随时辞职?

  一、职工什么情况可以随时辞职?
  
  员工出现以下五种情况,可以无需向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就可以直接辞职走人。
  
  1、用人单位不及时,足额的支付报酬。(比如:不给加班费,工资等)2、用人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比如:无故调岗等)
  
  4、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让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合同的。
  
  不管在任何时候,只要出现上面五种情况,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甚至还可以向用人单位要相应的赔偿金。
  
  二、辞职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哪些情况下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一月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职工和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单位就应该履行约定,如果单位存在违法情况给职工的利益造成伤害,或者不支付工资报酬,没有缴纳社保的,职工可以随时辞职,不用提前向单位通知。辞职后,职工还应该保留追诉赔偿的权利。
  
  
总结:一、职工什么情况可以随时辞职?员工出现以下五种情况,可以无需向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就可以直接辞职走人。1、用人单位不及时,足额的支付报酬。(比如:...#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离婚后财产纠纷涉及哪些财产
      离婚后财产纠纷涉及哪些财产1、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性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4、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


·肇事逃逸车还能走保险吗
      肇事逃逸车可以通过保险理赔,交强险应予以理赔,但商业险得不到赔偿。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该行为人应该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机动车交......


·什么是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途?
      什么是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途?在我国自然人是不能够获得土地所有权的,国家规定二楼土地管理法规,如果需要使用土地的话必须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到有关部门去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并且还要缴......


·潍坊五险一金查询方法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只要是在公司工作的都对五险一金有所了解。对于五险一金,我们不能只知道缴纳费用而不知道如何查询和使用,合理的利用五险一金可以使我们的生活有所保障。那么作为潍坊人,一定要......


·后母离开财产分割协议样本包括哪些内容?
      后母离开财产分割协议样本包括哪些内容?立约人:男方:(性别、年龄、民族、单位、住址)女方:(性别、年龄、民族、单位、住址)见证人:高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某某,律师事......


·山东离婚房产公证费用是多少?
      我们知道,为了避免离婚时财产分割纠纷,许多夫妻会选择房产公证,以最大限度明确自己的权益。可是,很多人对于山东省最新的离婚公证费的内容不是很了解。那么,山东离婚房产公证费用是多少?为......


一、职工什么情况可以随时辞职?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