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夫妻公证共有财产的流程是什么?

  一、夫妻公证共有财产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与受理。
  
  (1)申请。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三)需公证的文书;
  
  (四)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2)受理。
  
  受理标志着公证处公证行为的开始。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
  
  2、审查。
  
  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
  
  3、出具公证书。
  
  对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制作、出具、送达公证书的活动。
  
  夫妻共有财产会随着婚姻生活的延续不断的发生变化的,对现有的共有财产进行公证有些画蛇添足,而且也没有什么用,除非两个人对共有财产的约定是两个人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婚后的生活也是双方共同承担,对这样的协议办理公证也能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总结:一、夫妻公证共有财产的流程是什么?1、申请与受理。(1)申请。《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在我国,股权转让可以协商解除吗
      在我国,股权转让可以协商解除吗一、股权转让(一)概念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


·道路交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道路交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一、道路交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1、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


·新《刑法》贪污20万判几年
      一、新《刑法》贪污20万判几年(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责任和支付方
      责任和支付方1.汽车和电瓶车相撞,如果都有责任的话,情况是这样的:事故全部费用含医药费10000元由机动车一方全部负责(交强险有规定的)、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分摊,看情况一般机动车承担80%......


·网络诈骗有立案回执吗?
      网络诈骗有立案回执吗?网络诈骗报案被被受理后会有受理回执单,警察有一个侦查过程,故此暂时不能收到立案回执。网上查询报警回执方法如下:1、首先打开电脑,登录网页,在搜索框输入当地公安网......


·被拘留多久会有电话通知家属?
      被拘留多久会有电话通知家属?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


一、夫妻公证共有财产的流程是什么?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