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信用卡算夫妻共同债务么

  信用卡算夫妻共同债务么
  
  一、信用卡算夫妻共同债务么
  
  信用卡欠款收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进一步区分对待。通常情况下,信用卡都是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办理,供个人使用,一般情况下属于个人债务。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当认为为共同债务;
  
  但需要注意的是,信用卡债务虽然可以界定偿还方,但是由信用卡逾期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则只会记在持卡人一人名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由于信用卡逾期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也会对另一方申请贷款等行为产生影响。
  
  二、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见,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产生,或者该借贷财物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具体来说包括: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这里所说的为家庭共同生活是指所负债务应当是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类似为购房负担的债务。其不仅包括衣食住行,还包括教育投资。
  
  2、婚前买房财产转化成共同财产,债务应当转化为共同债务;
  
  婚前购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其所负债务应当是个人债务,但是当该房产或其变卖的财产转化成共同财产时,基于该房产的个人债务转化成共同债务。
  
  3、从事生产经营所负债务;
  
  夫妻生活中有以夫妻财产进行生产经营的,也有以个人财产进行生产经营的,前一种所负债务当然为共同债务,后一种只要用于家庭生活,则生产经营中负担的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
  
  4、因抚养子女或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7、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8、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很多人认为,信用卡都是以个人名义办理的,并且在平常使用的时候,往往也是办卡的人自己使用,所以信用卡中的欠债理所应当的就属于其个人债务。但如果信用卡中的欠债,确实是因为夫妻家庭共同生活而产生的话,那么情况特殊,也就不能再继续按照个人债务对待处理,而应该认定为夫妻之间共同的债务。
  
  
总结:信用卡算夫妻共同债务么一、信用卡算夫妻共同债务么信用卡欠款收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进一步区分对待。通常情况下,信用卡都是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一、离婚共有房产一方补偿金额如何计算?
      一、离婚共有房产一方补偿金额如何计算?第一步是计算不动产升值率,不动产升值率=不动产现价格除以不动产成本,而这里的不动产成本等于购买时不动产价格共同已还利息其他费用。在计算不动产......


·计算机软件版权注册费是多少
      计算机软件版权注册费是多少当事人是否进行计算机软件版权注册,采取的是自愿的原则。当然要是能够申请注册的话,那么将会更多的受到来自相关法律的保护。而在进行版权注册的时候需要支付一定......


·收条涂改有法律效力吗?
      收条涂改有法律效力吗?一、收条涂改有法律效力吗借条被改是否有效,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实质性的影响。对方找人模仿您的笔迹,增加了利息内容。对于增加的利息部分,是无效的。而对于借款本金......


·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


·行为犯存在犯罪未遂吗?
      行为犯存在犯罪未遂吗?一、行为犯存在犯罪未遂吗?行为犯可以有未遂犯。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多久
      劳动者在遭受了人身损害之后,需要及时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却属于工伤范畴的,那么才能按照工伤事故进行处理。而实践中提出工伤认定的时间是有限制的,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多......


信用卡算夫妻共同债务么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