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移送管辖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再审移送管辖的适用条件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二、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中的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该院的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收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与移送管辖不同,管辖权的转移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该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移送管辖所移送的对象是民事案件,而管辖权的转移所移送的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管辖权限。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也是在不断的加强,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后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的,那么在提起诉讼时也是需要先确定案件的管辖地,当法院受理后发现没有管辖权时需要及时的将案件进行移送,那么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也是不可以随意的拒绝。
总结:再审移送管辖的适用条件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
More>>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抗辩权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抗辩权有哪些?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中国公民享有许多的民事权利,这些权利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抗辩权指的是对抗他人行使权利你的一种权利,......
·公务员参与非法集资人怎么处理
作为公务人员,是政府部门的代表,一言一行都能够影响政府的形象。所以,公务人员犯罪,对政府造成的打击是很严峻的。但现实生活中,很多公务人员利用职位之便从而实施一些犯罪行为,例如,参与......
·签名笔迹鉴定是找相同点还是找不相同的点?
签名笔迹鉴定是找相同点还是找不相同的点?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
·中止审理的提出时间是什么时候
中止审理的提出时间是什么时候一、中止审理的提出时间是什么时候中止审理提出的时间就是在审判的过程中。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
·丈夫欠债 妻子连带责任有哪些情况,双方债务怎么认定?
丈夫欠债妻子连带责任有哪些情况,双方债务怎么认定?很多夫妻可能是由于过于的信任对方,所以放心对方在外面做的任何事情,这就会出现丈夫在外面负债累累,而妻子却一点都不知情的情况,不少人......
·个税汇缴退税流程是怎样的?
个税汇缴退税流程是怎样的?个税汇缴退税流程如下:1、第一步:准备申报安装个人所得税软件,打开软件后,先进行注册登录,进入年度汇算: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1)进入申报界面......
再审移送管辖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