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多少才可以上市呀?
注册资本多少才可以上市呀?
一、注册资本多少才可以上市呀?
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最低要5000万。
《公司法》第152条规定上市公司的股本不低于5000万元;
《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1995年1月10日)第七条规定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的注册的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
二、注册资本关系区别
注册资本
缴纳时间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缴纳形式
2、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最低限额
3、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
1)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
2)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
3)注册资金随时因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
4、验资
最新修订的《公司法》删去第二十九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投资总额
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关系: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我国对于上市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要求是在5000万元。外资投资的公司必须是在3000万元。对于上市公司的要求其实还有开业必须在3年以上并且需要3年是营利。财产会计报告未虚假上报等要求才能够进行上市。
总结:注册资本多少才可以上市呀?一、注册资本多少才可以上市呀?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最低要5000万。《公司法》第152条规定上市公司的股本不低于5000万元;《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
More>>
·一、婚姻法里的重婚罪是无效婚姻吗?
一、婚姻法里的重婚罪是无效婚姻吗?重婚属于无效婚姻,《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
·信息公开法定时限是怎样的?
一、信息公开法定时限是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8条的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该条例第24条......
·解除后代通知金与赔偿金是否可以并存?
解除后代通知金与赔偿金是否可以并存?代通知金与赔偿金不能并存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时,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
·一、如何办理离婚财产的保全?
一、如何办理离婚财产的保全?1、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
·一、遗嘱过户给子女需要纳税吗?
一、遗嘱过户给子女需要纳税吗?遗嘱过户给子女需要纳税,父母可在晚年办理公证遗嘱,将遗产留给子女继承,或者在晚年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予子女并办理过户手续,将银行存款转交子女保管。无子......
·如果要劳动关系转移怎么办?
如果要劳动关系转移怎么办?不同法人之间员工的调动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取决于双方的协商,以及不同法人之间关系的协调。1、若员工同意调动,且调入单位愿意承继原单位的工作年限,那......
注册资本多少才可以上市呀?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