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是否需要公证
遗嘱继承是否需要公证
不需要。
一般来说,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因此,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民法通则》与《继承法》等的规定,同样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遗嘱公证的注意事项
1、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国务院《公证暂行条例》第16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申请。如果委托别人代理,必须提出有代理权的证件。但申请公证证明委托、声明书、收养子女、遗嘱、签名印鉴的,不得委托别人代理,当事人确有困难时,公证员可到当事人所在地办理公证事务。
2、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立遗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所以要求立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同时,法律强调的是立遗嘱时当事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在立遗嘱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则该遗嘱仍然有效;相反,如果立遗嘱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之后恢复行为能力,所立遗嘱亦无效。
3、遗嘱的内容应该合法
《遗嘱公证细则》第37条第4项规定,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公证处才能出具公证书,可见,我国司法机关确立了审查遗嘱内容的要求,也就是说公证人员在办理遗嘱公证的时候,不仅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形式符合要求,还要审查遗嘱内容是否合法,财产是否确为其所有。
4、遗嘱的形式应该合法
《遗嘱公证细则》第18条规定,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遗嘱人不会签名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方式代替在申请表、笔录和遗嘱上的签名;遗嘱人既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当以按手印方式代替签名或者盖章。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公证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以按手印代替签名或者盖章的,公证人员应当提取遗嘱人全部的指纹存档。
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往往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种具体的方式,而其中就包括了公证遗嘱,此时是通过公证方式来订立遗嘱,如果没有办理公证手续,自然无法形成公证遗嘱。但除此之外,通过其他形式订立的遗嘱,并不要求必须要办理公证手续。
总结:遗嘱继承是否需要公证不需要。一般来说,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因此,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民法通则》与《继承法》等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
More>>
·发生工伤抚养孩子多大就不用再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了
发生工伤抚养孩子多大就不用再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了现代社会,竞争十分的激烈,同时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越来越高,法律制度也越来越完善,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发生工伤导致死亡会根据一定的标准进......
·欠钱不还法院传票后他跑了怎么办
如果被执行人逃跑了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强手手段执行,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
·个人股权转让支付对价方式的特点是什么?
个人股权转让支付对价方式的特点是什么?如今,在上市公司大股东中,不乏一些个人投资者。他们有时候出于投资上面的考虑,会进行股权转让。股权转让的支付方式有很多,包括现金支付、股权支付及......
·如何认定滥伐林木罪共同犯罪?
因盗伐林木行为涉及到发现林木来源、林木采伐、林木销售等具体环节,所以一般情况下参与盗伐林木行为的不止一个人,这样的多人涉案就涉及到共同犯罪的认定。那么如何认定滥伐林木罪共同犯罪呢?......
·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该怎么操作根据《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该怎么操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签署离婚协议所有财产归孩子可以吗?
签署离婚协议所有财产归孩子可以吗?1、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归孩子是可以的,只要双方自愿同意就行。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为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以及离婚后处理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等问题......
遗嘱继承是否需要公证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