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离婚分割房产给儿女需要税费么?

  一、离婚分割房产给儿女需要税费么?
  
  
  离婚房产分割给子女要缴税,离婚后房产过户给子女也是要交税的,但是根据不同的过户方式收取的费用也就不同。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想留一些财产给孩子,这样以后孩子生活也有个保障。对于有多套房产的夫妻来说,通常会将其中一套过户给孩子,将房产记在孩子名下。一般来说,房产过户会涉及到一些税费。
  
  
  离婚后房产过户给子女也是要交税的,但是根据不同的过户方式收取的费用也就不同,具体几种方式收费如下:
  
  
  1、按房屋产权赠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
  
  
  (3)契税;按房价3%缴纳
  
  
  (4)土地税;按房价1%缴纳。
  
  
  (5)所得税;按房价1%缴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
  
  
  2、按房屋买卖办理过户;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 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二、父母过户房子给子女有几种方式?
  
  
  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以下三种:以售卖的方式进行办理房产过户,第二种是以赠予的方式进行办理房产过户,第三种是以继承的方式进行办理房产过户。
  
  
  1、以售卖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自己的子女: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涉及到有营业、个人所得和契税三种,如果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2、以赠与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
  
  
  3、以继承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
  
  
  先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子女是不参与财产分割的。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商议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赠与给子女或者是以房屋买卖的形式过户给子女都可以。但是在过户的时候子女必须满18岁才行,不满18岁名下是不能有房产的。
  
  
  
  
总结:一、离婚分割房产给儿女需要税费么?离婚房产分割给子女要缴税,离婚后房产过户给子女也是要交税的,但是根据不同的过户方式收取的费用也就不同。很多夫...#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江苏省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情节严重”、“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标准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我省执行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情节严重”、“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标准的意见》的通知 苏高法[2017]126号关于我省执行非法采矿、破坏......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的人给予的最严厉的处罚,属于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而刑事拘留是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犯罪嫌疑人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不是处罚或制裁。行政拘留的最高......


·土地使用证可以后补吗?
      土地使用证可以后补吗?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对于土地的使用者有很重要的法律保护,没有土地使用证那么你就将失去土地的使用权,所以需要给自己的土地办理土地使用证来保护自......


·刑事案件抗诉的条件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抗诉的条件有哪些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刑事抗诉包括两种形式:......


·一、交通事故皮外伤赔偿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皮外伤赔偿误工费吗?如果皮外伤需要治疗的,造成受害人收入减少的,是可以主张误工费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


·主动离职有失业保险金赔付吗
      主动离职有失业保险金赔付吗一、主动离职有失业保险金赔付吗本人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


一、离婚分割房产给儿女需要税费么?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