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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就业证》申办变更单位须知

  

 
一、柜面申办变更单位携带材料:
  1、填写正确的《外国人就业登记表》一份(其中外省市变更到南京的,填写二份,均可在网上下载);
  2、原用人单位离职证明(说明离职原因及离开时间,由原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和《外国人就业证》正本,(如原单位已注销或关闭的,应提供有关部门的批文;如就业证已注销的,应提供原发证部门签发的就业证注销证明。)
  3、现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或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批准证书(复印件);
  4、被聘人员的履历证明(含最终学历和完整的经历,须中文打印,用人单位盖公章;如履历证明是外文的,应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由用人单位盖公章);
  5、现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复印件)(属境外派遣且劳动报酬等由境外支付,以及涉外项目中的技术人员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应由境外派遣单位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明确:劳动报酬的支付者、被聘人职位和聘雇期限;如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是外文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由用人单位盖公章);
  6、本人的有效护照和居留许可或《外国人居留证》(正本及复印件);
  7、在境外企业常驻南京代表机构中任首席代表或代表的,提供《代表证》(正本及复印件)(可不携带上述第4、第5项材料);
  8、如本市的《就业证》延期或变更登记或查验附页用完的,须带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外省市变更的,携带三张照片,以制作新证。
  9、原在本市办理的《外国人就业证》上的其他内容如有变更的,应同时带好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网上申办变更单位:
  1、进入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网或进入南京市境外人员就业服务网;
  2、选择点击“外国人业务申请”;
  3、点击“就业证新增”;
  4、点击“本市变更单位”或“外地变更单位”后,按提示步骤输入相关内容,即可在网上申请。
 
申办变更单位需五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的直接投资人或营业执照上指明的法定代表人,提供系投资人的证明材料或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可不携带上述第5项材料)。
2、在用人单位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享受同等待遇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董事会决议,不设董事会的,提供企业章程和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聘书;
3、《外国人就业证》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按照“两证并办”的对象办理。
4、持已变更的《外国人就业证》,到南京市出入境管理局申办居留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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