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闯民宅无限防卫权可以适用吗?
私闯民宅无限防卫权可以适用吗?不可以适用,无限防卫权又称无过当之防卫、预防性正当防卫、特殊防卫权、特别防卫权等,这些概念都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所谓无限防卫权,是公民在某些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限度的要求,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无限防卫权是公民在特定情况下可采取无强度限制的防卫行为的权利。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中国新刑法确立了无限防卫权,但也有少数学者对此持反对态度,认为从无限防卫权的历史发展轨迹来看,无限防卫权的基本特征一是缺乏法益的均衡性,二是无必要限度的要求,而中国新刑法该款的规定并不具备无限防卫权的这些特征,并提出“无限防卫权的提法不妥”。就该条的规定而言,立法者对无限防卫行为的程度及后果采取了一种放任的态度,应该说无限防卫权在中国已经刑事立法化了。二、概念理解关于无限防卫权的含义,对这一概念可作如下理解:1、中国刑法所规定的无限防卫权并不是绝对的无限防卫权,而是相对的无限防卫权,即它只能发生在“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这一特定的条件之下,如不具备这一特定条件,则不允许行使无限防卫权。2、中国刑法所规定的无限防卫权是一种正当防卫权。依照新刑法规定,在上述条件下实施防卫行为,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也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那么这种防卫无疑应当是正当防卫。无限防卫权的行使也应当符合正当防卫的基本要求。3、无限防卫权是一种特殊的正当防卫权,我们习惯把新刑法第20条第一款规定的正当防卫权称之为一般正当防卫权,无限防卫权与一般正当防卫权相比较,其特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起因条件不同,无限防卫权的行使职能在特定的情形下行使,而一般防卫权的行使只要有“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即可适用;二是限度条件不同,一般防卫权的形式,要求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否则即是防卫过当,要负刑事责任,而无限防卫权的行使则没有必要限度的要求,既不存在防卫过当的情形。我国目前只在特殊情况下才放开了无限防卫权,在私闯民宅的防卫权认定上还必须按照正当防卫的情况来进行认定,具体情况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防卫的相关定义和认定来进行处理,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来进行处理。
总结:私闯民宅无限防卫权可以适用吗?不可以适用,无限防卫权又称无过当之防卫、预防性正当防卫、特殊防卫权、特别防卫权等,这些概念都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
More>>
·肇事逃逸车主拒绝赔偿怎么办?
肇事逃逸车主拒绝赔偿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拒绝赔偿的,可以根据交警所认定的事故责任,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可以同时起诉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要......
·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签订合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建立债权债务关系,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议拟定,并签署劳动合同之后,便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关系。但在出现约定事由时,用人单位可以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范本,......
·司法鉴定问题应该注意哪些?
在我国司法鉴定是一项比较完善的法律鉴定机制,国家政府出台一系列法律文件来规范司法鉴定,也规范相关机构和人员的鉴定行为,明确应该当必须遵循的方式方法和步骤,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在司......
·合同法关于履行合同的规定?
合同法关于履行合同的规定有哪些一、合同法关于履行合同的规定有哪些?1、履行主体合同履行主体不仅包括债务人,也包括债权人。2、履行标的合同的标的是合同债务人必须实施的特定行为,......
·中国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是什么?
中国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是什么当今社会飞速发展,无论哪行哪业竞争都非常激烈,建筑市场也不例外,生活中,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建筑的美观,更和我们的人身财产和生命安全密不可分。那么,如何......
·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损害的,并不一定就属于工伤,此时需要做出相应的认定才行。那实践中,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是什么呢?可能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您做详......
私闯民宅无限防卫权可以适用吗?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