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经侦要求员工退基本工资合理吗?

  一、经侦要求员工退基本工资合理吗?经侦要求员工退还工资以及提成是合理的行为。建议及时退回,否则涉及犯罪,要受刑事处罚。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二、经侦罪名在我国,经济犯罪侦查部门所管辖的案件罪名有88种:(一)走私假币案(刑法第151条第1款)走私伪造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定处罚。(二)虚报注册资本案(刑法第158条)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159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四)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刑法第160条)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五)提供虚假财会报告案(刑法第161条)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在近几年会有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会选择利用欺骗或者隐瞒等手段来进行经济犯罪,那么公民在遇到了此类情况后一定要及时的收集违法的证据并及时的向公安机关进行报警,公安机关也是会在立案后及时的进行侦查,同时公民在投资时也是要选择正规合法的平台进行。
  
  
  
总结:一、经侦要求员工退基本工资合理吗?经侦要求员工退还工资以及提成是合理的行为。建议及时退回,否则涉及犯罪,要受刑事处罚。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最多是几次
      对于一般的刑事案件,法律中规定是由公安机关来立案侦查的,而在侦查结束之后就需要移送给人民检察院,看是否需要向法院提起公诉。此时检察院就会按照规定对移送的案件作出侦查,要是发现证据不......


·宾馆拆迁断水断电影响了生意,怎么维权?
      宾馆拆迁断水断电影响了生意,怎么维权?一、宾馆拆迁断水断电影响了生意,怎么维权?拆迁房是不可以强制断水断电的。被拆迁人首先应该明确断水断电是什么原因导致的。1、如果是供水供电......


·信用卡累计5万还是单卡5万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如果是不同的银行应该就算单张;但如果是同一家银行的多张信用卡额度不共享,那么也可以是累计5万。反正你在每家银行的信用卡欠款累计达到5万元(不包括信用卡贷款欠款),超过3个月未还,银行对......


·劳动争议纠纷找哪个部门比较好
      劳动争议纠纷找哪个部门比较好一、劳动争议纠纷找哪个部门比较好?可找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局或劳动监察大队,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


·参与离婚调解的人有哪些
      就离婚而言,一般参与者都是离婚的当事人,即具有夫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但要是法院进行离婚调解的话,可能具体的参与人就不止这些了。那法律中规定的,参与离婚调解的人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


·民事纠纷造成轻伤害赔偿标准
      民事纠纷造成轻伤害赔偿标准在处理民事纠纷的过程中,当事人可能因为一时的激动而动手伤害了对方,此时往往会根据造成的不同损害情况,对受伤的人作出赔偿。那么民事纠纷造成轻伤害赔偿标准的......


经侦要求员工退基本工资合理吗?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