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社会救助办法都包括哪些要素?

  
  对于社会的相关福利,有些人可能不是特别了解,那么今天小编认为就有必要来讲述一下社会救助的相关办法都有哪些内容?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社会救助的,一般是救助在社会当中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以及个人,具体看下文。
  
  
  社会救助的相关办法应该是以保障经济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稳定为基础。
  
  
  一、社会救助办法的整体概括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经济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的其他救助,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社会救助制度坚持保民生、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方针,遵循社会救助水平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制度相衔接,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价格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前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第五条社会救助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构建综合性社会救助平台,整合优化社会救助资源。
  
  
  二、社会救助办法该怎样实施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政府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社会救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拨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挤占挪用。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统筹衔接,合理确定社会救助标准,促进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等经济困难家庭公平享受社会救助资源。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逐步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部门之间社会救助信息资源共享。第九条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统一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申请窗口,畅通申请和受理社会救助渠道。第十条经济困难家庭申请社会救助时,难以确定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可以先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求助。接到求助的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应当及时受理,需要转交其他部门和单位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接办。
  
  
  三、社会救助办法的相关细则
  
  
  县(市、区)人民政府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办理流程、时限等。第十一条县(市、区)人民政府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明确社会救助经办机构,配备工作人员,为社会救助制度有效实施提供保障。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制度,主动发现并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提出救助申请。对按照规定给予各项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特殊家庭,应当采取多样化的救助措施。第十三条申请社会救助的,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调查核实后提出审核意见,报县(市、区)人民政府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核准并公示。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社会救助应当逐步实行属地化管理,允许符合条件的外来常住人口在居住地申请社会救助。未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不得将任何群体、家庭和个人认定为社会救助对象。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综合考核机制,科学评价社会救助工作绩效。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在了解过社会救助的相关办法以及规定之后,我们能够了解到国家对于那些没有刑事行为能力,甚至是没有能力在社会上生存的那些家庭或个人,我们国家就会出台了社会救助的相关办法,如果想了解更多内容,请随时咨询小编。
  
  
  
  
总结:对于社会的相关福利,有些人可能不是特别了解,那么今天小编认为就有必要来讲述一下社会救助的相关办法都有哪些内容?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社会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交管部门
      交管部门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


·公民销赃罪如何辩护无罪?
      公民销赃罪如何辩护无罪?公民销赃罪的无罪辩护的要点有:一是从公民对消脏行为并不知情上进行辩护;二是对公民是受控参与消脏行为上进行辩护。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


·一方出轨时财产如何分配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
      一方出轨时财产如何分配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


·新三板挂牌条件都有哪些
      新三板挂牌条件都有哪些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的增多,部分中小企业的实力越来越强,却限制于主板市场的条件而无法上市,固出现了为中小企业而方便的新三板市场,也称场外市场,新三板......


·结婚登记错误离婚应该怎样办理
      结婚登记错误离婚应该怎样办理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在这种救济途径下,行政诉讼应当作为行政自......


·一、自书遗嘱的证明责任由谁履行?
      一、自书遗嘱的证明责任由谁履行?由见证人履行证明责任,有关遗嘱见证人的条件如下: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l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


社会救助办法都包括哪些要素?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