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官司怎么打

  如果你要告的是一个人的话,就要弄清楚对方的信息,尤其是户口所在地的证明,如果是个集体的话,就要到相关的地方答应资料,这一点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要告的是个人,一定要请个律师,因为一些证明是个人不能开出来的,要靠律师才行。弄清楚要告谁并且准备好资料之后,就要提交你的申诉理由。这里面就要写清楚你的申述原因,以及你想要赔偿损失的相关信息,最重要的相关信息的证据,证据什么形式都可以,只要能证明自己的损失月全面越好,如果在你申诉的时候没有证据,法院可能会安排相关机关去帮你,但是这个时间很长,而且取证起来比我们想得要难,所以很多时候都会对你诉讼的案件没有帮助。如果证据准备好了,就可以向法院提交申诉了 如果法院看了你提交的东西都觉得没什么问题之后就会通知你交费,你拿到交费通知后去交费,这个案件的前期流程就算是走完了,法院就会给你安排时间了,你回去等着就可以了,之后会给你传票,你接到传票之后就可以知道开庭的具体信息了。等你收到传票要按照上面的时间准时到达法庭,这时候一定要准时,你自己的事情如果都不准时会让人家觉得你没有那么重视,严重的时候法庭会按照你放弃来处理,所以这一点一定要注意,办案人员会核实双方的信息就开始审理了。审理案件时会有法官回避环节这一点一般是用在法官和被告的关系很近或者你知道他们有什么利益关系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关系一般都不需要让法官回避的,在审理的过程中,你要把你的证据充分的展现给法庭,这个证据一是一定要充分,二是一定要真实,可能证据没有那么充分,但是一定不能作假,程序走完之后,法官会说休庭,这时候一般就是本次结束了,之后等着结果就行了,在这里要注意的是如果在案件被判决之前,你突然觉得案件的结果对你也是不好的,或者你觉得还能有其他的方式不准备起诉了,也是可以申请撤诉的,一般没判决之前都是可以允许你撤诉的,然后会给你一个裁决书,拿着它就可以申请退回一半的诉讼费,会有钱上面的损失。最后如果案件审理完毕,你拿到了判决书之后,你觉得不公平需要再次上诉的话,就要在规定的日期内提交信息,然后法院会帮你办理相关的流程,如果你不上诉了,对方也没有问题,但是就是不按照判决书的要求给你赔偿,这样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总之,合同官司还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所以建议大家在打合同官司的时候多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会对案件更有帮助的。
  
  
  
总结:如果你要告的是一个人的话,就要弄清楚对方的信息,尤其是户口所在地的证明,如果是个集体的话,就要到相关的地方答应资料,这一点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一、房产证换不动产证流程是什么?
      一、房产证换不动产证流程是什么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


·辞退怀孕女员工补偿办法怎样计算的
      辞退怀孕女员工补偿办法怎样计算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需要根据孕妇在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确定,工作满1年的经济补偿金按一个月工资计算,工作6个月到1年的,则经济补偿金......


·代理的时效及失效情况有哪些?
      代理的时效及失效情况有哪些?一、代理的时效及失效情况有哪些?代理时效自代理之日起,止于代理终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代理人死亡或法人消灭。代理人死亡或作为代理人的法人消灭,代......


·我国工伤认定后如何报销?
      工作中难免会受伤,更别说在工地作业的劳动人民们。这些工地作业的劳动人民冒着生命的危险,为国家的事业做出了贡献。然而在遇到工伤后我们需要工伤认定报销,工伤认定后如何报销这个问题就让人......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要算社保么解除劳动合同的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要算社保么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要算社保。经济补偿金包含社保。还包括奖金、加班费这些、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离职补偿金是劳动法规定......


·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如何量刑处罚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只要行为人实施持有枪支、持有弹药或者私藏枪支、私藏弹药其中任何一种行为,即构成犯罪。现实中......


合同官司怎么打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