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怎么办?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怎么办?
一、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怎么办?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的信息内容
1、所有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必须公开的重点内容: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4)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5)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6)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7)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例、数量、程序,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8)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9)重大建设项目的标准和实施情况;
(10)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1)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2、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内容:
(1)城乡建设和管理和重大事项;
(2)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3)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4)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管理情况。
3、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重点公开的内容: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2)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其他使用的审核情况;
(4)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5)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6)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7)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贷、拍卖等情况;
(8)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行政机关存在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使得公民的权益得到保障,但是行政公职人员的权利是比较大的,若是对于政府信息不进行公开,那么极易出现政府人员受贿现象的发生,同时,政府信息的公开,必须要遵守既定的原则。
总结: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怎么办?一、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怎么办?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
More>>
·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的合同有什么规定?
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的合同有什么规定?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罢了,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你说的情况就如同左手和右手签合同,并不能凭这样的合同对抗第三人。有具体案......
·在劳动关系中,当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一方想要解除合同时,往往需
在劳动关系中,当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一方想要解除合同时,往往需要办理一定的程序。由于生活中不少朋友对于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提前通知后给的赔偿金都感到疑惑,所以今天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如下......
·老妈告女儿重婚怎么判刑
老妈告女儿重婚怎么判刑?构成重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重婚案件列为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规定......
·网贷高利息不还怎么样?
我们您知道,一般网上贷款的利率都是很高的,一般来说,网上贷款的利率为百分之八到百分之十八之间,在此区间内的利率是比较常见的。利率越高,风险也越高。有的人在贷款之后,利息越滚越多,以......
·对于离婚房产怎样更名过户手续需要解释一下
对于离婚房产怎样更名过户手续需要解释一下,更名是指在还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处于什么原因,要更改房产产权人的名称。如果是离婚后要更名的,准确的来说这就是离婚后的房产过户了。那么,......
·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病休时间怎么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病休时间怎么确定一、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病休时间怎么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怎么办?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