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多少年

  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多少年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生产经营的正常活动。生产经营,就其范围而言,非常广泛,如工业、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副业等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与这些产业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建筑业、运输业、第二产业、商业等。就性质而言,既包括国有的,也包括集体的,还包括个体的、私有的、外资的等。只要属于生产经营,不论其属于何种性质,对之加以破坏的,都可构成本罪。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其他方法则多种多样、如切断电源,破坏锅炉、供料线,颠倒冷热供给程序、破坏电脑致使生产指挥、工艺流程产生混乱,以影响工业生产、破坏农业机械、排灌设备、农具,毁坏种子、秧苗、树苗、庄稼、果树、鱼苗等,毁坏农业生产;破坏运输、储存工具,影响商业经营,等等。至于其方式,则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如砸碎、烧毁,又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如明知有故障而不加排除。但不论方式如何,采用的手段怎样,破坏的对象都必须与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联系,破坏用于生产经营的生产工具、生产工艺、生产对象等。如果是毁坏闲置不用或在仓库备用的机器设备、已经收获并未用于加工生产的粮食、水果,残害已经丧失畜役力的待售肉食牲畜的行为,则由于它们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联系,因此不能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以他罪如故意毁坏财物罪等定罪刑。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其他个人目的,一般是指出于个人恩怨而产生的不正当心理追求,如憎恨、厌恶、不满等。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如因受到领导或他人的批评而产生不满,自己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而产生不满,嫉妒他人的成绩而心怀不满,与他人发先冲突而心生不满,以及厌烦工作而产生不满,等等,行为人只要出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故意给生产造成较大破坏的,即构成本罪。一般主体就可以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但是这里要求构成本罪的人,年龄要达到16周岁,另外也是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在主观上面要求是出于直接故意,并且还要具有报复泄愤或者其他的个人目的才行。这里其他的个人目的,其实也是指那种因为个人恩怨而产生的报复心理。
  
  
  
总结: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多少年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新个税单位能查到兼职吗
      不能,兼职合同不能联网。兼职应该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非全日制用工,此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否签合同双方自愿,但如果能签订书面合同最好。兼职区别于全职,是......


·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分配?1、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根据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农村离婚财产如何分配问题,分配方法如下:一、对于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


·果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果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果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1、苹果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90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90-21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210-1200元;衰果期2......


·赠与房产再出售新规定是哪些?
      赠与房产再出售新规定是哪些?出售赠与得来的房,需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依据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此外还得缴纳契税......


·刑事案件中不计入办案期限的有哪些期间
      刑事案件中不计入办案期限的有哪些期间一、刑事案件中不计入办案期限的有哪些期间下列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1、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2、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


·莆田市征地补偿标准年的规定是什么?
      莆田市征地补偿标准年的规定是什么?一、福建省莆田市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征收土地,征地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等相关费用。(一)征收耕地面积的土地补偿费、安......


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多少年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