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买房时只要身份证就能贷款吗?

  一、买房时只要身份证就能贷款吗?
  
  只有身份证是不能贷款的,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买房时应当提前如下材料:
  
  1、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3、经办行认可的有权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资料;
  
  4、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批准文件;
  
  5、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贷款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
  
  6、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7、银行的存款单据、凭证式国债单据等借款人拟提供给贷款行质押的有价证券;
  
  8、借款人用于购买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房屋销(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现房)(复印件);
  
  10、如果借款人的配偶与其共同申请借款,借款申请书上还要填写清楚配偶的有关情况,并出示结婚证和户口簿等;
  
  11、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二、申请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5周岁(含)以下,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明、收入证明、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申请人年龄与借款期限之和不超过70;
  
  3、有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且借款人支付符合规定的首付款;
  
  4、借款人的职业和经济收入稳定,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有经办理银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6、在办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通过自然人生家庭理财卡办理贷款支用和偿还等结算业务;
  
  7、该办理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只用身份证就能贷款的是一些极其不正规的网贷平台,正规的借贷平台所需要审查的资料通常都是非常的多的,而且对借贷人也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贷款的要求越简单,提供的材料越少就越有可能陷入高利贷的陷阱,因为网贷引发的社会悲剧,大家有目共睹,即便是要贷款,也要选择正确的贷款方式。
  
  
总结:一、买房时只要身份证就能贷款吗?只有身份证是不能贷款的,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买房时应当提前如下材料:1、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2、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国有企业公司改制后原公司职工怎么办
      国有企业公司改制后原公司职工怎么办在工作中,有时候我们所在的单位很有可能会遭遇公司改制,很多人就会担心国有企业公司改制后原公司职工怎么办?改制过程中劳动关系会发生变化,具体的处理一......


·有偿合同无偿合同区分是什么?
      有偿合同无偿合同区分是什么?(一)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


·农村股份继承协议书怎么写?
      农村股份继承协议书怎么写?农村股份继承协议书怎么写?继承人:______,性别____,生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与被继承人的关系____,职业____,住所____,身份证号码____。继承人:_____......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买房的时候是一定要签订合同的,只有签订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才能得到合法的保障。但是,不同地方的买卖合同可能会有所差别,下面,我们带来了一篇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范本,希......


·继承父母的财产夫妻可以共享《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
      继承父母的财产夫妻可以共享《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对财产的相关界定,下列财产为夫妻共......


一、买房时只要身份证就能贷款吗?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