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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开庭前准备材料主要是什么

  民事诉讼开庭前准备材料主要是什么?
  
  一、起诉状
  
  1、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原告是法人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2、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例如被告是两人,起诉状共提供三份,法院留一份,给二被告各送达一份。
  
  二、主体资格证明
  
  1、原告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经与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原告)、复印件一份。原告是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其他组织应提交证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2、下列人员或组织以原告身份提起民事诉讼,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清算组(人)、信托监察人、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失踪人财产代管人代权利主体起诉的,应提交具有上述身份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起诉要求确认他人婚姻关系无效的,应提交其与婚姻当事人为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诉讼代表人提起诉讼的,除提交全部原告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交其他共同原告推选其为诉讼代表人的证明材料。
  
  三、起诉证据材料
  
  1、起诉时证据材料应该提供复印件,原件等开庭时再提供。
  
  2、下列案件,原告应当附有相应的起诉证据:
  
  ①劳动争议案件、人事争议案件,应当提交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的复印件或者仲裁机构作出的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通知的复印件;
  
  ②按照管辖协议起诉的案件,应当提交书面管辖协议复印件;
  
  ③提起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的,要提供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不成的调解书,所花费的费用单据等证据材料;
  
  ④离婚案件,需提交结婚证、有子女的提交出生证或户口证明。属事实婚姻的,需提交住所地基层组织的证明。其他能证明夫妻感情中否破裂的证据;
  
  ⑤合同类案件,需提交合同书及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⑥其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起诉证据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授权委托书
  
  1、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签字的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理人与指定代理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其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起诉费证明
  
  原告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应提交书面申请及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
  
  原告基本上都是在提起诉讼的同时就已经准备好了必备的材料,除此之外,法庭审理过程当中如果需要做笔录的话,开庭的时候要提前将笔纸准备好,假如有申请人民法院做司法鉴定的这种打算,那司法鉴定申请书也是应该提前准备好的文书,在自己没有经验的情况下就要充分和代理律师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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