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当事人签订劳动合同能否不解除暂缓就业暂缓就业是在

  当事人签订劳动合同能否不解除暂缓就业暂缓就业是在每年5月底学校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报毕业生就业计划时,部分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又不愿把户口、人事关系迁回原生源地,将人事关系暂寄存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户口暂留学校的一种办法。暂缓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订的,暂缓期为两年。在暂缓就业期间,如能落实就业单位者,可按照有关就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逾期未落实就业单位者,其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地自谋职业。暂缓就业期间不能办理出国、结婚、劳务证等手续等。符合资格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申请办理暂缓就业。允许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2)派遣前接收单位未正式办理接收手续的;(3)自主创办企业暂未获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外国国籍生源、港澳台生源、未取得毕业资格、毕业前申请出国(出境)的学生不得申请暂缓就业。(1)毕业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向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经批准后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2)省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各高校在网上上报的毕业生就业信息打印条形码(一式四份)并下发到各高校,各高校将条形码按要求分别粘贴在《暂缓就业协议书》(三份,一份上交省就业指导中心,一份由学校留存,一份由学生保管)。(3)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必须持由省就业指导中心核发的贴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方可办理相关手续。暂缓就业需要一定的条件成立,在校大学生在此类问题的处理上需要注意具体的情况,否则自己的事情解决就会有着较大的问题,毕竟已经涉及第三方的利益,一旦自己的合同出现问题,那么有关的当事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自己需要多加留意有关的细节。
  
  
  
总结:当事人签订劳动合同能否不解除暂缓就业暂缓就业是在每年5月底学校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报毕业生就业计划时,部分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又不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无证驾驶怎样扣分
      无证驾驶不会扣分,会罚款200元至2000元,可能会拘留15日。根据法律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


·被人侵犯肖像权怎么办?
      如果您有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被他人使用您的肖像,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帮助自己维护合法权益。因为这已经侵犯了您的肖像权。这样的现象普遍发生但是有很多人不知道碰到此种情况应该怎么办,为了......


·竞业限制协议与劳动合同有怎样的关系?
      当劳动者正式成为单位员工之一的时候,单位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很多劳动者都没有注意到劳动合同中的订立保密和竞业限制条款,那么竞业限制协议与劳动合同有怎样的关系呢?在竞业协议条款......


·贩毒10起以上能判多久
      该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具体量刑是: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


·一、离婚公司家庭财产分配方式是什么?
      一、离婚公司家庭财产分配方式是什么?《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挂名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法人性质上属于法律拟制人格,其对外开展民事活动主要是通过其法定代表人进行,因此要求法定代表人与其所代表......


当事人签订劳动合同能否不解除暂缓就业暂缓就业是在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