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1、当我们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1、当我们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往往就会涉及到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及事故的责任方需要对此事故的受害方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财产及受害人身体的损害进行赔偿等问题,如果在责任认定及赔偿发过程中,此次交通事故的双方如有赔偿或者认定纠纷,我们就可以选择向当地的法院进行诉讼来解决处理。2、在我们向法院进行诉讼申请时,我们也是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及证据的,一般如果在交通事故中导致受害方身体受到损害的就涉及到医疗费用赔偿的问题,那需要我们提供的证据就需要有医院的医疗费单据、治疗诊断书、法医鉴定书等跟治疗所花的钱有关证明,医疗费用赔偿的标准为事故发生地国家相关工作人员出差时的住宿伙食为标准。3、如果受害人身体因此次交通事故受伤较严重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等,那么事故责任方就涉及到需要赔偿受害人误工费,误工费是否赔偿及赔偿多少也并不是受害人说需要赔偿及赔偿多少事故的责任方就需要进行赔偿的,这也是受害方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关的证明的,比如伤残等级鉴定书,由受害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因此次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误工导致收入减少证明,如果没有固定收入的,比如在家务农的人员,那就需要到所居住地的乡镇府开相关的证明。如果在住院期间涉及到护理费,那么就需要向法院提交医院开的受害人病情所需的护理人员的证明及护理人员的收入相关证明。4、在申请诉讼时除了要提交相关的证据外,还需要提交相应的申请资料,交通事故的赔偿纠纷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我们首先需要向法院提交的就是民事诉讼状及交通部门关于此次交通事故所做出的责任认定书,如果我们对国家交通部门所做出来的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我们也可以申请重新认定。如有调解书则还需要提交交通部门制作出的详细调解书等。
  
  
  
总结:1、当我们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往往就会涉及到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及事故的责任方需要对此事故的受害方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财产及受害人身体的损害进行赔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涉黄刑事拘留十五天会不会放
      如果没有其他的违法行为,正常来说是可以的,涉黄的案件的处罚是五日到十五日。法律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


·民法总则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
      民法总则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一、民法总则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1、保护被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有哪些一、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有哪些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


·民法总则151条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总则151条的内容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151条的内容是什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


·免费法律援助什么条件才适合?
      免费法律援助什么条件才适合?一、免费法律援助的概念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提到无偿,......


·醉驾或可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
      醉驾或可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1、对于情节......


1、当我们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