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离异申请追加抚养费是合理的吗?

  一、离异申请追加抚养费是合理的吗?离异申请追加抚养费是合理的。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二、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也就是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原先确定的孩子抚养费的前提条件可能会发生很大变化,如物价上涨,生活、学习费用提高,子女患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以及父母经济能力改变等,都可能导致子女所需实际费用的增加。在这个时候,是否可以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就可以会根据以上情形来判断了。三、怎么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呢?法律上是支持在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或子女发生困难时,可以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当初离婚协议对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安排,并不妨碍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请求;对于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同样不存在不妨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或子女在必要时向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父母双方对于增加抚养费的请求,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申请实在是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不得已的选择。这个可以根据夫妻离婚时,离婚协议书、法院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中的孩子抚养费给付条款协商,或者另行提起离婚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诉讼。一般来说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进行相应的商讨,并在达成一致之后签订离婚协议书。如果在离婚后发现当时规定的抚养费不合理的,另一方可以提出合理的要求作为追加扶养费的依据,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总结:一、离异申请追加抚养费是合理的吗?离异申请追加抚养费是合理的。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犯行贿罪如何量刑处罚?
      一、犯行贿罪如何量刑处罚(刑法第390条)(一)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


·土地使用名字弄错了怎么办
      土地使用名字弄错了怎么办?土地证名字写错,本人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和房产证,到国土部门进行更名。具体流程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


·贸易企业偷税漏税方法有哪些?
      贸易企业偷税漏税方法有哪些?一、贸易企业偷税漏税方法有哪些?1、利用税目进行偷税(1)残次品、等外品及联产品、副产品销售收入,不作销售处理,逃避流转税(2)废品及下脚料销售收入,不......


·一、未满一年辞退年假补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未满一年辞退年假补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未满一年被辞退的经济补偿是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审查起诉处理的过程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处理的过程是什么?一般的刑事诉讼过程,是案件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是否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律......


·肇事者逃逸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肇事者逃逸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肇事者逃逸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肇事者逃逸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一、离异申请追加抚养费是合理的吗?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