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第三人是当事人吗
民事诉讼第三人是当事人吗?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属于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诉讼第三人和第三人异议之诉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扩展资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第五十七条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注意: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原告,被告和第三人。诉讼代理人不属于当事人。在民事诉讼当中有纠纷的当事人并不一定就是只有原告和被告的两方,也有复杂的矛盾中还会涉及到其他人也就是第三人的利益,如果需要第三人加入到诉讼之中就必须被划分为是当事人,除了自己提出诉讼的请求的权利方面有区别以外都是与原被告一样的。
总结:民事诉讼第三人是当事人吗?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属于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诉讼第三人和第三人异议之诉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
More>>
·在疫情期间封村不让进出违法吗?
针对某个特定“场所”的隔离(封闭)措施,或者针对某个“疫区”的彻底封锁,由相应的地方人民政府来决定并实施。村委会、居委会的法律性质仅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物业管理企业仅为依合同承担......
·离婚前夫妻债务造假怎么办
离婚前夫妻债务造假怎么办一、离婚前夫妻债务造假怎么办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比如,原先父母赠与购房款,现在补写一张“欠条”企图变成借贷关系;甚至直接找亲朋伪造欠条;......
·商标专用权是否可以质押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卖得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按照质押物的不同种类,可将质押分......
·夫妻离婚时可以先不约定抚养权吗?
夫妻离婚时可以先不约定抚养权吗?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
·担保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担保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作为个人或者是企业向银行贷款的第三方担保平台,担保公司所担负的责任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如果是个人想要组建担保公司,关于担保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
·土地使用证可以后补吗?
土地使用证可以后补吗?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对于土地的使用者有很重要的法律保护,没有土地使用证那么你就将失去土地的使用权,所以需要给自己的土地办理土地使用证来保护自......
民事诉讼第三人是当事人吗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