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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的文书司法鉴定的对象是什么

  一、成都的文书司法鉴定的对象是什么成都的文书司法鉴定的对象是中文、外文笔迹鉴定;中文、外文签名真伪鉴定;印章印文真伪鉴定;打英传真、复印等印刷文件制作方法、制作工具的种类和同一认定;浸湿、污染、破碎、烧毁、退色、粘连等污损文件的显现、整复、辩认等;书写工具及其他工具形成的文字压痕及其它压印痕迹的显现、辨读、鉴别等。二、文书鉴定文书鉴定,是指运用文件检验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文书的笔迹、印章、印文、文书的制作及工具、文书形成时间等问题进行鉴定。文书,是指公文和书信,但在实际办案中作为证据的文书往往超出了公文和书信的范围,如车票、船票、飞机票、发票、收据、人民币等,其内容的真伪及制作方法都需要进行鉴别。文书鉴定是对案件中涉及的文字书写、文字制作、文书物证反映的具体内容、文书的制作方法、文书的真假等有关问题的分析、鉴别、认定等活动。文书鉴定不仅在分析案情、缩小调查范围、明确案件的调查方向、认定犯罪嫌疑人等方面可以提供证据。三、文书司法鉴定的作用1、随着办公现代化的发展,文件检验学涉及的“文件”已不只是传统意义上的“文件”,而是特指文件检验的对象,它泛指一切以语言、文字、图形为其表现形式的各种书证、物证。它可以包括各种产品包装、商标、产品说明、产品合格证、营业执照、合同、发票、账簿,及涂改的产品保质期、质量认证书、生产许可证、商品条形码及其他商品标识,甚至包括假冒伪劣的书画作品。同时,也包括铭刻在金属、玻璃等固体上的产品标识、铭牌等等,具有较广泛的外延。2、为了更好地观察和比较文书中的一些细小特征,检验人员需要借助显微镜、比对投影仪、紫外线灯或其他专门鉴别仪器进行鉴别。可疑文书被确定为伪造的之后,有时还需要进一步确定具体的伪造方法,为侦查提供方向,为抓获犯罪嫌疑人提供线索。随着办公现代化的发展,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已广泛运用于人们的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目前,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已开始对制作文书的打印机、复印机进行认定。在案件调查中,对文书物质材料的鉴定,对确定侦查方向,缩小侦查范围,查缉犯罪嫌疑人具有重要意义。文书物质材料是指制作文书所使用的纸张、墨水、油墨、印油等材料。生活中关于文书司法鉴定是非常常见的,其不仅仅渗透我们的生活中,其蕴含的文化也深深的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文书司法鉴定不仅仅能保护一些中外文物的破损,有利于人们对其进行探究,同时文书司法鉴定也能对案件的顺利发展有有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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