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职务侵占多少钱立案

  在我们国家对于利用职务之便非法的侵占公司或者是企业,还有其他单位的财物的行为,也就是职务犯罪的一种类别,根据法律的规定,犯罪的数额在达到一定的程度将会立案进行处理,具体的数额和标准在我国的法律之中也是有明确的指出的,那就是犯罪的数额在达到六万元及其以上的时候,就可以认定为是职务侵占罪名成立,同时也将会进行立案处理。立案的要构成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就是六万元人民币还有一类标准就是针对的职务侵占数额巨大的情况,其标准是一百万元人民币,达到了这个数额就是构成了数额巨大的职务侵占罪。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以五万和一百万元人民币作为职务侵占罪和重大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那么关于受贿罪还有贪污罪的相对应的数额应该是该数额标准的两倍和五倍执行。既然是一种足以立案的违法犯罪类型,那么同样的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对于职务侵占犯罪的立案标准也是有规定的,具体的就是依照我国的刑法中的规定来进行执行,对于不同的职务侵占罪行也有不同的处理方法,具体的就有:在职务侵占罪行中,在公司、企业或者是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因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的将单位上的财产占为己有,若果是数额较大的情况,将会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的刑事处罚,但是如果犯罪的数额巨大的情况,那就将会处以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并且还可以没收其财产对于单位进行补偿。还有就是在国有的公司、企业或者是其他的国有单位中从事事务的工作人员或者是国有公司、企业还有其他国有单位通过委派到非国有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有前款的行为的行为的情况下,也会按照职务侵占罪进行处理,如果涉案的数额达到一定的标准,那么还会依法处以刑事处罚。如果是在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进行故意的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的理赔而骗取表现金的情况,并且将骗取的保险金归为己有的,也将会按照职务侵占罪进行处理,根据涉案的数额还将面临不同的刑事处罚。职务侵占罪涉及到了刑法,那么对这种犯罪行为的具体的量刑标准,在我们的法律中也是有具体规定的首先就是根据量刑的起点来判定量刑的标准:第一个就是达到了数额较大的起点五万的情况,就可以在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是拘役中确定量刑的起点;第二个就是达到了数额巨大一百万的起点,就可以在五年至六年的有期徒刑里面确定量刑的起点。在确定了不同的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接下来就是根据职务侵占的具体数额等等其他能够影响到构成职务侵占罪行的犯罪事实来增加刑法的量,最终确定应该判决的基准刑。
  
  
  
总结:在我们国家对于利用职务之便非法的侵占公司或者是企业,还有其他单位的财物的行为,也就是职务犯罪的一种类别,根据法律的规定,犯罪的数额在达到一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房地产纠纷如何维权
      一、购房者未按期缴纳住房大修基金应承担迟延办理房产证的责任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积极、主动履行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应尽义务,例如缴纳大修基金、提供相关手续等,......


·一、单亲非婚生子女改姓手续怎么办理?
      一、单亲非婚生子女改姓手续怎么办理?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


·建筑工程上的内部承包合法吗
      合法,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制是建筑企业为提高企业生产力所采用的一种经营模式。施工企业将其承包的工程以签订内部承包合同的形式,转交由企业内部人员进行实际施工,内部承包人自负盈亏,施工企业......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包括哪些?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包括哪些?目前在投资市场上,理财产品有很多,涵盖定存、债券、股票、黄金等多个领域。其中债券还细分为公司债券、国债等。对于投资者,有必要弄清债券和股票的区别和联系......


·信用卡套现是违法做法吗?
      分情况。信用卡套现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违法经营罪。因为信用卡套现本质特征就是通过欺骗方式将信用卡内的授信额度直接转化为现金套取出来。套现商户串通持卡人利用信用卡进行虚假交易,实际上......


·农村果园土地承包到期不让继续承包怎么办?
      承包人优先受偿权规定于《合同法》286条,内容为“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


职务侵占多少钱立案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