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酒后交通肇事逃逸行政拘留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酒后交通肇事逃逸行政拘留的程序是怎么样的?1、违法嫌疑人到案后,警察询问,制作询问笔录。2、调查事实,搜查证据。3、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情节重的,拘留。4、处罚前告知处罚内容。5 、作出处罚决定,送达处罚决定并通知家属。6、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可申请听证。对拘留不服申请复议或起诉的,可申请暂缓执行。7、不符合暂缓执行条件的,送拘留所执行。二、酒后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1.根据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后逃逸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两者的刑罚幅度是完全不同的。为了进一步规范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从宽处罚幅度,《意见》规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幅度。2.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由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向公安机关报告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肇事人的法定义务,而肇事人没有履行义务,因此虽然可以认定为自首,但在决定对其是否从宽、从宽幅度时要适当从严掌握,对于肇事人同时具有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等从重情节的,在决定是否从宽处罚时更要从严掌握。3.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醉酒驾车,放任危害结果发生,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体决定对被告人的刑罚时,要综合考虑此类犯罪的性质、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及其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一般情况下,醉酒驾车构成本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并不希望、也不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间接故意犯罪,行为的主观恶性与以制造事端为目的而恶意驾车撞人并造成重大伤亡后果的直接故意犯罪有所不同,因此,在决定刑罚时,也应当有所区别。此外,醉酒状态下驾车,行为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实际有所减弱,量刑时也应酌情考虑。综合上面所说的, 交通肇事逃逸是属于严重的违反了交通法,而且这种行为也会使他人的生命安全带来很大的伤害,因此执法人员在处理案件情况的时候就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进行,这样才能更好的把犯罪人员绳子于法,从而让受害者得到该有赔偿。
  
  
  
总结:酒后交通肇事逃逸行政拘留的程序是怎么样的?1、违法嫌疑人到案后,警察询问,制作询问笔录。2、调查事实,搜查证据。3、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将被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建筑工程质保期规定
      建筑工程质保期规定是如何规定的一、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


·民工斗殴的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民工斗殴的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国民素质整体提高的情形下大多数人对于民工还是比较尊重的,但社会中对于民工的某种不尊重的情形,归根结底和民工个人的一些所作所为也是有原因的。大多数的民......


·交通事故伤残九级应该赔多少钱?
      交通事故伤残九级应该赔多少钱?交通事故伤残九级的赔偿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计算依据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


·介绍卖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对于介绍卖淫的行为,其实只要实施了相应的行为之后,那么就可以认定行为人构成介绍卖淫罪。因为法律中规定此罪属于行为犯。但如果发现此时的情节达到了严重的程度,那么在实际进行处罚的时候起......


·商品房计价方式有哪几种
      商品房计价方式有哪几种一、商品房计价方式有哪几种这是房屋买卖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之一。房屋的价款一般都是购房者和销售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就已经协商完毕的,在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提高,买房成为许多外来人员的奢望,而租房则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提高,买房成为许多外来人员的奢望,而租房则成了他们最好的选择。不过自从租售同权政策推出之后,这部分租房者就可以享受到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待遇,使他们的子女可以享受到当......


酒后交通肇事逃逸行政拘留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