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发生工伤之后

  在发生工伤之后,很多人都在考虑在赔偿的问题。但是赔偿就是怎么赔,赔多少一直都是困扰着很多人的问题所在。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根据当事人的身体情况以及劳动能力进行判断的,在如何判定当事人的身体情况以及劳动能力呢?这时候我们需要求助于专业的鉴定机构,委托专业人员进行鉴定。他们的鉴定结果成为双方协商甚至是起诉的重要依据。但是,鉴定到出具鉴定书需要一定的时间,不少人反应很多鉴定机构效率极其的低下,这又该如何处理呢?首先,可以和大家明确的说,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第25条与26条相关规定:1.在鉴定鉴定之后,鉴定机构会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形进行商讨,研究,尽量出具一份真实有效公正的鉴定,充分保证当事人的权益。一般这个世间是在六十日以内。2.当然,如果遇到极其特殊的情况,如当事人伤情较为复杂等,可以适当的延长三十日。3.鉴定书在完成之后,会通过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当事人,在收到工伤鉴定报告的受伤员工对于鉴定结果不满意的时候,可以自收到鉴定结果之日起的十五日以内,向省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第25条的相关规定显示:1.在市级(设区的)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相关的申请之后,需要在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的抽取3-5名的专家组成小组,进行会诊,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取单数。2.专家组在进行鉴定前,先行对当事人情况进行了解,出具相应的鉴定意见。根据鉴定意见进行鉴定,鉴定之后会和协商,最后出具相应的鉴定结论。如果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委托具有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工伤的职工在进行工伤鉴定之后,需要根据自身的伤情恢复以及伤情伤害的具体情况,尽快的进行办理相关的手续。1.一般来说,在申报工伤时,需要在60天以内由劳动局出具相应的认定与否的结果,同时在伤残鉴定过程中,当事人伤情稳定(一般是医疗期终结)之后在进行,关于这点要看每个人的具体情况,每个人都会有所不同,有些人前后需要长达一年的,甚至更长,有的人在短短几日。2.而伤残鉴定资料在进行上缴,之后的60天之内会做出伤残鉴定结论,一般是鉴定书。有的时候,面对复杂的伤情,将会相应的延长30天。3.在完成把上述工作后,将所收集的资料交给社保局,社保局审核之后,六十日以内,将补偿的款项打入个人账号之中。我们可以发现这个自手上之日起,前后需要长达半年的时间,还不算入个人的康复治疗阶段。因此,申报工伤的时间是比较长的。以上就是关于工伤鉴定时间的相关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总结:在发生工伤之后,很多人都在考虑在赔偿的问题。但是赔偿就是怎么赔,赔多少一直都是困扰着很多人的问题所在。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工伤赔偿的多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广东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虽然对于刑事犯罪的量刑标准是由《刑法》中统一作出规定的,但在实际对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受地区经济发展影响、案件实际情况也不一样,这就需要审理的法官结合当地的规定对案件作出判决。其中......


·居间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居间合同的特征有哪些一、什么是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


·容留卖淫罪和组织容留卖淫罪有区别吗?
      容留卖淫罪和组织容留卖淫罪有区别吗?容留卖淫罪和组织容留卖淫罪有区别,区别具体如下:组织卖淫罪与容留卖淫罪的犯罪客体都是良好的社会风尚,但组织卖淫罪的行为人在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中可......


·劳动合同争议仲裁怎么进行?
      劳动争议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时常发生,根据国家规定,劳动争议的解决需要仲裁前置。但是在生活中,不少劳动者因为不知道劳动合同争议仲裁是怎么进行的而无法很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接下......


·偷税漏税减轻处罚可以进行申请吗?
      偷税漏税减轻处罚可以进行申请吗?偷税漏税减轻处罚可以进行申请的。分层次处罚,针对偷悦数额的不同,本条分别规定了两个层次的量刑幅度。对单位采取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同时对单位的直......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是啥意思?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是啥意思?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


在发生工伤之后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