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法因合同纠纷法院管辖怎么认定?

  民事诉讼法因合同纠纷法院管辖怎么认定?
  
  一、民事诉讼法因合同纠纷法院管辖怎么认定?
  
  1、《民诉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一般合同纠纷的管辖确定原则,凡是《民诉法》没有例外规定的,均使用该准则。
  
  2、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保险合同纠纷,根据《民诉法》第24条,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根据《民诉意见》第25条的规定,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运输中的货物,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法院管辖。
  
  4、运输合同纠纷,根据《民诉法》第27条,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
  
  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了如果发生合同纠纷的情况下,应当由哪个法院进行管辖。当事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到指定的拥有案件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诉讼来解决相关争议。双方需要严格执行司法判罚的结果,如果对方不执行相关决定的,可以申请司法强制,迫使对方执行判罚结果。
  
  
总结:民事诉讼法因合同纠纷法院管辖怎么认定?一、民事诉讼法因合同纠纷法院管辖怎么认定?1、《民诉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关于单位犯罪的处罚都有哪些
      关于单位犯罪的处罚有哪些(一)单位犯罪的两罚制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在两罚制中,对单位是判处罚金,判处罚金采取无限额罚金制,即对罚金的数额未作规定。在两罚制中,对......


·没有房照有发票的房子怎么立遗嘱?
      没有房照有发票的房子怎么立遗嘱?没有房照有发票的房子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进行遗嘱处理,首先要认定其房屋的产权,具体程序如下:(一)房产公证所需材料1、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按实际情况,公司违约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才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相关法律......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可以私下协议么?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可以私下协议么?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协议书双方签字即可,无需公证,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争取孩子抚养权。协商不成,起诉离婚时,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合肥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是多少?
      合肥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是多少?一、合肥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是多少?咨询:咨询每件200-500元。律师一旦接受正式委托,咨询费可折抵相应律师代理费。二、代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等其他民......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细则是怎样规定的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细则是怎样规定的1、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路段上,车辆未按下列行驶路幅行驶,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一般负事故主要责任:(1)车行道宽度在14米......


民事诉讼法因合同纠纷法院管辖怎么认定?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