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抽象行政行为的分类有哪些

  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抽象行政行为的分类有哪些?一、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点
  1、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
  2、抽象行政行为的主要特点是:
  (1)是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为。
  (2)是一种制定规则的行为。
  最重要的问题是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分标准。抽象行政行为需要通过具体行政行为对当事人产生影响。如果一个“抽象行政行为”不需要通过一个具体行政行为,而直接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那么它就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
  二、抽象行政行为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我们可以将作不同的分类。以抽象行政行为的制定依据、内容和目的为标准,可以将抽象行政行为分为制定执行性、补充性、试验性行为规则。以抽象行政行为的权力来源为标准,可以将抽象行政行为分为依授权制定行为规则的行为和依职权制定行为规则的行为。
  最常见的分类是以抽象行政行为的规范程度与效力等级为标准所作的划分。即:
  1、行政机关的行政立法行为。指制定发布规和行政规章的行为。
  2、行政机关除行政立法行为以外的其他抽象行政行为。
  主要是指行政机关针对广泛的、不特定的对象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的行为。这类行政行为没有对某个具体对象的特殊针对性,而是在一定范围和管理领域内对一切人具有普遍约束力,并能反复适用,因此, 它 虽不属于行政立法行为,但属于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种。
  三、具体抽象行为的构成要件是:
  抽象具体行为的有效成立,是指抽象行政行为在完成其法定程序,具备相应法定要件后正式 对外发生法律效力。
  1、行政立法有效成立的要件
  (1)行政立法经享有相应行政立法权的行政机关讨论决定;
  (2)行政立法经行政首长签署;
  (3)行政立法公开发布。
  2、其他抽象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其他抽象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大体与行政立法相同,但不及行政立法严格。其区别主要有三 :
  (1)其他抽象行政行为的成立不以相应行政机关正式会议讨论决定为必要要件。
  (2)行政首长签署是所有抽象行政行为成立的必备要件。但一般的抽象行政行为既可由正职 行政首长签署,也可由主管相应行政事务的副职行政首长签署。
  (3)公开发布也是所有抽象行政行为成立的必备要件。在这一要件上,行政立法与一般抽象行政行为的区别是:行政立法必须以行政首长令发布,并在法定刊物上登载,而一般抽象行政行为则可以以一般行政公文的形式发布,其既可在正式出版物上登载,也可以布告、公告、通告等形式在一定的公共场所或行政办公场所张贴,或者通过当地广播、电视等播放。
  综上所述,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发布的有约束力的法规、决定以及命令。针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分类这个问题,我们表示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抽象行政行为的分类有着多种分类方式,但一般情况下常见的分类方式是以抽象行政行为的规范程度与效力等级为标准所作的划分。
总结: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抽象行政行为的分类有哪些?一、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点1、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和具有普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一、非工伤的待遇具体是什么?
      一、非工伤的待遇具体是什么?(一)医疗费:包括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及普通药费;贵重药费、住院的伙食费及就医路费则由本人负担。(二)病伤假期工资:医疗期间连续6个月内的,按月给付病伤假期......


·什么情况下司法鉴定意见证据效力不足?
      在当今社会,随着许多人的法律意识增强,诉讼量增大。为了提高诉讼成功率,许多人会选择去获取司法鉴定意见,可是往往会在诉讼中面临司法鉴定意见证据效力不足的情况,那是因为许多人还没有真正......


·苹果树征地补偿是多少?
      苹果树征地补偿是多少?在农村,土地是家家户户最重要的财产。为了国家建设,政府要进行征地,而征地,就势必要对农民进行一定的补偿。农村土地征地赔偿费用主要包括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助费和......


·一、结婚一周离婚的话彩礼该怎么办?
      一、结婚一周离婚的话彩礼该怎么办?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让对方归还自己的彩礼。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的司法解释,支付彩礼的一方按照当地的风俗给付彩礼......


·变更抚养的程序怎么办理?
      变更抚养的程序怎么办理?成长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离婚时双方协商或者是法院判决所依据的情况伴随着孩子的成长也会发生变化。为了孩子的健康以及成长环境的考虑,法律允许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变......


·女方死了财产怎么分配?
      女方死了财产怎么分配?(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抽象行政行为的分类有哪些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