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新刑法盗窃罪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新刑法盗窃罪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做出了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二、最新盗窃罪立案标准: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⑵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⑶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 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盗窃的标准有立案标准,量刑标准,构成要件等,这要看大家想了解哪方面的知识了。如果是立案标准的话,受害者还得先到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因为不同地区的社会治安状况,经济发展情况的这些多少都是有差异的,比如在北京,可能到7要到3000元以上公安机关才会立案。
  
  
  
  
总结:一、新刑法盗窃罪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做出了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调整怀孕女职工岗位的情形是什么
      调整怀孕女职工岗位的情形是什么(1)必须调整的情形,即如果女职工怀孕前从事的工作属于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怀孕后必须调离原工作岗位改为从事不属于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2)可以调整的情形,......


·劳务合同诉讼期限是多久
      当你有一份工作的时候,在人事部门办理入职手续中就有一项需要谨慎地思考的问题,签署劳动合同是您应该仔细阅读劳动合同书的每项内容。或者在以后的工作中有关于劳务合同中不符合要求,有损害自......


·离婚抚养费怎么计算,支付方式是什么
      夫妻离婚围绕子女产生的问题不仅仅是抚养权问题,还有抚养费的问题。而实践中,很多人并不清楚离婚抚养费怎么计算。具体又以什么方式来支付抚养费。针对这两个问题,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


·法院合同诉讼费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法院合同诉讼费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法院合同诉讼费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法院合同诉讼费收费标准如下: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


·遇到利用网络诈骗怎么办
      遇到利用网络诈骗怎么办在当今网络发展迅猛飞速的时代,我们不仅感受到网络发达所带来的便利,同时也能发现网络中仍然的弊端,许多不法分子利用欺诈手段欺骗网民的钱财,那么遇到利用网络诈骗怎......


·农民工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在制定工伤鉴定标准和工伤鉴定完毕后的赔偿数额的时候,肯定是面向我国全体劳动者都是一样的。赔偿标准不会因为劳动者是什么样的身份就发生变动,即使对方的身份是农民工,但是只要做完工伤......


新刑法盗窃罪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