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转让和出让的区别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证转让和出让的区别是什么
转让土地与出让土地的主要区别:划拨土地证在买卖房屋时要缴纳房屋价格1%的土地出让金(每买卖一次都要缴纳),出让土地证就不会出现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证没有具体的使用年限,出让土地证有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业50年。土地使用权转让: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可以使用出售、交换、赠与的方式。
土地使用权出租: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如下:
一、单位用地转让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审查
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祖人知道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15日内通知转让当事人。
如改变土地用途须有规划部门意见。转让时需分割建筑物的应有房产主管部门意见。
3、现场勘察
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如需分割转让,应考虑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项权利等因素,并制图确定四至、面积,必要时需经四邻签章认可。
4、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
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转让价明显低于市价的,建议市府优先购买;价格过高的,可建议采取必要调控措施。
5、填写转让审批表
认真核对原批准文件、评估报告、规划意见等资料,用途、价额、年期等内容填写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
6、审批
审批内容包括费用表及转让审批表。费用表须经所长签字后,经办人携完整转让档案与转让审批表等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
7、交纳有关税费
8、登记编号
审批后,也可在审批前到产权科对补签出让合同及审批表编号。转让档案、留产权科统一保存,按年度缴档案室。
9、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经办人依据补签出让合同、转让审批表、付款票据等,填写变更登记审批表进行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审批表,可随转让审批表同时报批。
个人住宅转让
个人住宅用地转让手续与单位宗地转让手续基本相同。除出让土地外,其他个人住宅用地可以按划拨用地对待,在办理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须有宗地共有人同意转让意见;
2、个人转让应以当场签押为准;
3、个人住宅转让时未缴纳年租金者须缴纳地价总额1%有偿使用费后按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变更登记。
综上所述,实际上,按照我国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例所规定的,出让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按照土地的用途来计算的,而且我们要知道其中之一的土地划拨使用权只能作为单位来使用,严禁私自转让;另外的出让土地使用权需要订立严禁不可擅自更改的合同来转让。
总结:一、土地使用证转让和出让的区别是什么转让土地与出让土地的主要区别:划拨土地证在买卖房屋时要缴纳房屋价格1%的土地出让金(每买卖一次都要缴纳),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
More>>
·法院判决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法院判决能否中断诉讼时效?一、法院判决能否中断诉讼时效?法院判决不能中断诉讼时效,因为这不是在法定的中断理由中的一种。当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时,不能说诉讼时效已经届满了,只能说......
·一审判决后上诉程序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审判决后上诉程序的规定是怎样的上诉必须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判决书的上诉期限是送达之日起的15日内,裁定书的上诉期限是送达之日起的10日内,但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裁定上诉期只有7日......
·动物致人损害举证原则是怎样
?
动物致人损害举证原则是怎样?一、动物致人损害举证原则是怎样1、在一般情形的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被侵权人应当证明以下事项:有动物侵害的事实发生,该动物与责任承担义务人之间具有饲......
·犯罪未遂教唆未遂的区别有哪些?
犯罪未遂教唆未遂的区别有哪些?1、二者所属范畴和性质根本不同未遂教唆是共同犯罪的范畴,因此,未遂教唆中的教唆犯与被教唆者之间形成了共犯关系,未遂教唆本身则是此共犯关系中的一种未完成形......
·民事诉讼律师费败诉方承担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律师费败诉方承担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现行相关司法解释,在以下九类中,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1、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民法典》(2021.1.1生效)......
·不构成故意伤害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不构成故意伤害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
土地使用证转让和出让的区别是什么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